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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仓山区人民政府举行校地合作签约仪式

发布者:王一舟发布时间:2021-01-04浏览次数:669

20201230日上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与仓山区人民政府校地合作签约仪式暨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仓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隆重举行。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庄晶萍、仓山区政府副区长钟治民、仓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向北、仓山区司法局局长潘希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锋、副院长(主持工作)杨垠红、党委副书记周延锋、教师代表董学智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法学院杨垠红副院长和仓山区政府钟治民副区长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随后,与会领导嘉宾共同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育实践基地”揭牌,翻开双方下一阶段合作新篇章。

签约仪式后,双方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围绕加强基地建设、开展实质合作、推动实践育人、构建长效机制、实现共赢发展等内容展开了热烈的交流讨论。

本次校地合作签约暨实践基地揭牌仪式的成功举行,是法学院深化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实践教学改革的又一举措。与仓山区人民政府的合作共建不仅能发挥高校的资源优势助推法治社会建设,又能为学生提供基层法律实践的“练兵场”,不断完善法律思维,锻炼实务技能,真正实现培养学生与服务社会的双赢,对探索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互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