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辅导员“成长导师”库的通知

发布者:高演发布时间:2022-08-30浏览次数:580

师委学工〔2022〕36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扬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加强辅导员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业务能力、职业规划等方面指导,提升工作能力,增强立德树人使命感,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成长,经研究,拟建立辅导员“成长导师”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学生工作经历,熟悉辅导员工作岗位特点,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三)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履行导师职责,具有指导辅导员的意愿和能力。

二、导师职责

(一)做好思想引导。帮助辅导员强化师德师风教育,熟悉学校规章制度,尽快适应身份和角色转变,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

(二)做好成长规划。帮助辅导员制定个性化成长方案,提出成长目标和实现路径,对辅导员工作实践、理论研究、专业发展等进行指导,帮助辅导员实现“四个一”成长(获取一本证书、发表一篇论文、获得一个奖项和上好一堂课),迅速提升辅导员综合素质能力。

(三)做好工作指导。帮助辅导员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系统了解学生工作的重点、亮点、难点、盲点和经典等,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把最佳经验、最好作风传授给辅导员,提高学生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三、入选程序

(一)采用组织邀请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成长导师”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于9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c@fjnu.edu.cn,邮件名命名为“单位名称+信息登记表”。联系人: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高演,联系电话:0591-22867280

(二)学生工作部会同教师工作部根据报名情况,提出拟入选“成长导师”库人员名单,并颁发聘书。

(三)每名“成长导师”指导周期为2年,每年度指导1-2名新入职辅导员。指导期满后,受指导辅导员提交《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成长手册》,由学生工作部进行归档。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成长导师”信息登记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                       教师工作部

2022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