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一舟发布时间:2024-12-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师工〔202447)及《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师委学工〔2020〕3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本部各学院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时段

202411日至2024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辅导员的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重点考核受聘人员的师德师风、能力业绩、工作表现等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相关条款内容。

四、考核组织

辅导员考核由校、院共同组织实施,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

五、考核程序

(一)辅导员总结。参加考核辅导员根据岗位职责,对本学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填写《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考核表“被考核人意见”一栏,需有本人签名,落款时间暂不填写。考核表须用A4纸双面打印,胶水左侧粘贴成册。

(二)学生测评(30%)。各学院党委组织参加考核辅导员所带年级或班级学生,对辅导员进行无记名评分。参加测评的同学不得少于其所带年级或班级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少于学生数三分之二的测评结果无效。2024年新入职辅导员需在12月1日前系统上完成该项目,其他辅导员已于2024年6月完成。

(三)学院考核(50%)。各学院党委根据参加考核辅导员本学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测评表》对专职辅导员进行考评。各学院于12月617:00前将此项考评成绩录入智慧学工系统。

(四)职能部门考核(20%)。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根据参加考核辅导员平时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情况、参加学习与工作会议情况、工作创新情况、工作特色以及撰写辅导员网络微评、学生教育管理论文等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评。

(五)学院填写考核结果。智慧学工系统将根据学生测评、学院考核和职能部门考核分数及比例,自动计算出辅导员年度考核综合成绩,请各学院将系统中各栏折算后的分数填入《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评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填入《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测评等级”栏中同时,从合格档次中按学院参加年度考核专职辅导员不含试用期内初次就业人员总数25%的比例推荐作为优秀档次辅导员的候选对象拟推荐参评优秀档次的辅导员,考核表“测评等级”一栏要留空本年度未提交辅导员网络微评或学生教育管理论文的专职辅导员,不得推荐为“优秀”档次候选人

(六)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全体辅导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对优秀档次辅导员的候选对象进行考评,按不超过全校参加考核专职辅导员数的20%比例评定“优秀”档次人选。未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候选对象,考核结果按合格进行登记。

(七)公示。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将优秀档次辅导员的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

(八)存档。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辅导员的考核结果送交人事档案室,做好考核表的存档工作。同时将考核表交还学院和本人保管(考核表是个人档案的一部分,请务必妥善保存)。

六、注意事项

(一)在学校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档次的辅导员,直接评定为本学年度校优秀辅导员,由相关部门发文公布表彰。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确定

1.在试用期内初次就业人员

2.2024年度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非初次就业人员;

3.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辅导员有以下七种情况之一的,应评定为不合格

1.在学生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影响安定团结言论的;

2.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治安拘留的;

3.违背师德师风规范,学生反响强烈的;

4.玩忽职守,处事不公,贻误工作,造成所带年级或班级出现群体性事件或学生伤害事件,或使已发群体性事件或学生伤害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的;

5.工作不到位,所带年级或班级管理混乱,学生违规违纪现象频发的;

6.不安心本职工作,在社会上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7.考核总成绩在60分以下的。

)辅导员考核工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请各学院党委将辅导员考核结果及优秀档次辅导员的候选对象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1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打包交到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请各学院对本年对推荐参评优秀档次的辅导员进行排序,并附学院推荐意见联系人:赖书慧王一舟,联系方式:22867280,邮箱:xgc@fjnu.edu.cn,邮件命名为:“X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X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试用期)年度考核表》(纸质版一式四份);

3.优秀档次候选对象需提交:2024年度工作总结(纸质版一式八份)、《福建师范大学年度考核优秀档次辅导员评选参考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推荐意见(一式一份)。

相关表格请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树人在线的下载中心“队伍建设”栏目(http://stu.fjnu.edu.cn)下载。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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