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从我校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翁荔丹发布时间:2022-11-25浏览次数:8645

各学院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22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2023年我校选调生分配名额为42名(含协和学院1名,福建技术师范学院3名),其中党政类36名,法院类3名,检察院类3名。协和学院按分配名额只招录定向到19个山区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应届毕业生。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统一纳入校本部统筹报名、推荐(包括法检类),其中毕业证书落款为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到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选调范围

我校福建生源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优秀毕业生;2023年全日制应届博士优秀毕业生。上述应届毕业生,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在202311日—7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是参加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在202311日—12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含报考非定向研究生取得全日制学历,但行政关系或工资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现役军人和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福建建设服务奉献。

(二)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711月及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

(四)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1)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2)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或校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正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3)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4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云霄、诏安、平和,建宁、宁化、泰宁、清流、明溪,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武平、长汀、连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五)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报考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第一专业须为法学类,沿海生源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结果未明确的,可报考沿海地区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考试结果公布后,通过者及时将成绩通知单传真到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并确认选调资格,未通过者取消选调资格)。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和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选调。对具备上述条件的革命老区县、中央苏区县生源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选调。党政类本科、硕士选调生,注重推荐选调经济贸易类、土建类、财政金融类、环境生态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会计与审计类等专业的毕业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山区生源报考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选调。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四、工作安排

(一)报名(202211228:00121124:00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报名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毕业生必须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将取消选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填报志愿: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选调志愿类别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1类,原则上按照生源地(即参加高考时本人户籍所在地)填报志愿地区。博士研究生在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和选调类别限制。

(二)资格审查(20221213日—1216日)

对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学校将统一打印《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申请表》分发给各学院,由学院再次审核、确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人选推荐(20221217日—1220日)

学校按选拔计划数110的比例,根据男女合理比例、山区沿海合适比例、学院的推荐意见、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全校人选进行整体选拔,初步确定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并报省委组织部复核。

(四)人选公示(20221221日—1227日)

学校将省委组织部复核后的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在学工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打印申请表(20221228日—1230日)

通过资格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生工作部统一打印、分发申请表至各学院,由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各学院于1230日下午500前将经学生本人签名、学院党委盖章的《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校学工部就业办。

(六)学校报送材料(202313日前)

学校将《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申请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七)打印准考证(2023110日前)

准考证可由考生自行打印或以学院为单位申请由学校统一打印,各学院须提醒学生于2023110日(星期二)下午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选调工作信息、动态及疫情防控有关安排,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及时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成立选调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全校选调生推荐工作。

(二)为确保选调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各学院要突出政治标准,严格程序步骤,严明纪律规定,加强沟通协调,营造鼓励支持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人民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三)此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运行环节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学院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工作。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