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朱正洲发布时间:2021-05-27浏览次数:13107

师大党政办〔202113

各学院(学部):

为确保2021届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工作安排

负责单位

526

-6月7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按毕业生离校单的要求,交还公物,还清图书,缴清学费,教材费等)

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学部),图书馆、校医院

610

各学院(学部)将本科毕业生学籍卡片、成绩单(含辅修专业成绩单及报名表)、个人证件照片册(与毕业生证书统一底版)交教务处,将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

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学部)

67

各学院(学部)在全国就业系统和学校智慧就业系统上完成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并提交审核,报送毕业生就业相关佐证材料

学工处,各学院(学部)

68-11

粘贴相关证书照片

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学部)

610-11

学工处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打印毕业生报到证

学工处

611之前

各学院(学部)将本科毕业生基本情况表、本科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纪念册、毕业合影照(各一份)按文书档案室的要求制作后,送交学工处

党政办公室、学工处、各学院(学部)

611之前

各学院(学部)做好兵役登记,并将兵役登记相关表格报送至武装部征兵办

武装部,

各学院(学部)

615-18日(暂定)

领取相关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研究生院

616

学工处将毕业生就业名单送保卫处户证室

学工处、保卫处

617

各学院(学部)报送“可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名单”,到学工处领取毕业生报到证

学工处,

各学院(学部)

617

各学院(学部)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和党、团组织关系签转手续(具体以组织部、校团委通知为准)

组织部、保卫处、校团委,各学院(学部)

618 (暂定)

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学工处、保卫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各学院(学部)

620之前

各学院(学部)将毕业生学籍档案归档(具体以学校办公室通知为准)

党政办公室,

各学院(学部)

620

全体毕业生离校

 

72之前

各学院(学部)将毕业生档案送交至学工处转寄,并报送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单

学工处、各学院(学部)

 

                              

党政办公室

202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