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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研究生暑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者:杨顺昌发布时间:2019-10-14浏览次数:1230

各学院党委: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暑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师委研〔2019〕13号)、《关于公布2019年研究生暑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师委研〔2019〕23号)要求,现将对13个立项项目进行结项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给予报销相关费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要求

每个实践团队需提交材料包括:实践成果报告一份(4000~6000字左右)、团队成员个人心得体会(每人2000字左右)以及20张具有代表性的清晰图片、5分钟左右的视频资料。

二、报销票据要求

报销仅限于参与实践活动项目研究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往返实践地与本校区间的交通费、外出实践期间的住宿费和购买外出意外保险费用。报销总额不超过立项时确定的资助金额。报销标准按《福建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报销票据需按照财务报账原始票据粘贴单要求格式粘贴好后提交(发票背面需两人签字),无城市间交通票据和无住宿费票据的需补充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有关情况说明表上述表格均可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相关票据按照要求整理后,于10月15-16将报销材料拿到行政楼612室,由相关工作人员审核、处理。报销材料每个项目一袋,在封面上写明票据的数量、内容以及报销款项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开户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优秀项目评审

   学校将邀请评委根据结项材料评选出10个优秀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视情况给予每个项目500~2000元奖励发放“十佳研究生创新实践团队证书。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1023日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gzb@fjnu.edu.cn,邮件请注明2019年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结项”,纸质版结项材料(A4双面打印,一个项目装订成一册),交至行政楼612室。

联系人:杨顺昌 13400539246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