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全力推进2022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师委学工〔2022〕19号)文件中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和学院就业创业活动经费支持相关规定,现将具体申报程序通知如下:
一、创业奖励
1.奖励范围及金额:注册公司且运营正常的2022届创业毕业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
2.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证明。
二、小微企业就业奖励
1.奖励范围及金额:到小微企业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2022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根据法律规定,小微企业一般是指以下三种: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员,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2.提交材料:公司开具的在岗证明(需盖公章)、企查查页面公司规模网页打印件(学院审查,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后盖学院章)。
三、学院就业创业活动经费支持
1.奖励范围及金额:对学院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举办的办院级招聘专场、跨学院联合专场招聘会,每场给予300—2000 元工作经费支持。
2.提交材料:主题明确的新闻稿、活动照片等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章)。
四、注意事项
1.各类奖励及经费支持细则详见文件《关于全力推进2022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2.毕业生创业与就业奖励需与全国就业系统登记信息一致。
3.以学院为单位将奖励汇总表电子版(详见附件)发送至fjnubys@163.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上述材料一起报送就业科。
4.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2时。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