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的通知

发布者:丘文福发布时间:2021-10-06浏览次数:1842

各学院(学部)党委:

为全面了解我校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新生心理成长档案,及时发现学生潜在心理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现将做好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校本部2021级全日制本、硕、博全体学生。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10月6-10月12日。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将于10月8日10:00在旗山校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团体心理辅导室召开心理普查培训会,请各学院(学部)所有2021级学生辅导员准时参加,原则上不能请假。培训会后,辅导员要向新生进行心理普查施测前动员、讲解和引导,消除学生心理顾虑。

(二)测查阶段:10月13日下午施测。本次测评试题均为选择题,采用手机测评方式答题,请各学院(学部)通知每位同学牢记自己的学号。参测学生要携带手机,并确保手机能够上网以及有充足的电量。

(三)数据分析与筛查阶段:10月14日-10月24日。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将对数据进行分析,对存在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分类筛查。

(四)约谈阶段:10月25日—11月7日。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将对筛查出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约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五)辅导阶段:11月8-12月30日。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新生心理成长训练营”系列活动,通过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形式帮助新生健康成长。

三、地点安排

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时间长、对准确度要求高,请各学院(学部)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共同帮助做好本次的普查工作。

(二)本次普查原则上全体新生均须参加。请新生按时到场,积极认真完成测查。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辅导员应详细了解原因,并报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备案。

(三)本次普查选用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能帮助新生更好地了解自己。请各学院(学部)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要让新生明确本次普查不作为任何评优评奖的依据,消除学生疑虑,客观填写试题,确保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本次普查结果遵循保密原则,测试结果仅由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保存,以便在需要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服务。

(五)本次普查每间教室人数安排已经依照附件表格标注,按专业或自然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实行分教室测试,各教室具体学生名单由辅导员安排。请各学院(学部)安排学生隔位就坐,并在每间教室安排一名学生负责人,协助测试人员统计学生出勤情况,做好测评工作。仓山校区施测时间为10月13日14:30开始,旗山校区施测时间为10月13日14:00开始,请辅导员们注意时间。请各位辅导员在10月14日前将未参加测试的学生名单以及未参加原因发到2272665217@qq.com。

                                                                                             

附件: 1.旗山校区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安排表.docx

        2.仓山校区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安排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