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

发布者:李琼发布时间:2021-10-11浏览次数:2927

各学院(学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28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结合我校实际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提高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操作方式公布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

贷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贷款提额申请”,按系统提示操作,提交申请后等待银行放款即可。放款金额需抵扣学费住宿费的部分将转入学校账户(财务抵扣完学费如还有结余的部分将会退至学生的缴费账户),剩余的部分将留存在学生借款合同标明的支付宝账户上,学生可以实名认证后,转到银行卡上提现。

如有疑问,可详询国开行客服电话95593。

二、福建省邮储银行(华安保险)

贷款学生可以微信搜索“华安助学”小程序,登录后按系统提示进行调额。具体的操作步骤详见(“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上方小人头,找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调额通知》文章阅读)。放款金额需抵扣学费住宿费的部分将转入学校账户(财务抵扣完学费如还有结余的部分将会退至学生的缴费账户),剩余的部分由银行转入学生当时办理邮储银行助学贷款的时候绑定的邮储银行卡。

如有疑问,可详询福建省邮储银行热线0591-87330531/87931173或95556。

三、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

福建省农信社系统将于11月进行系统优化更新,系统更新完毕后贷款学生可在手机银行提交提额申请。请关注手机银行的具体通知。

如有疑问,可详询福建省农信社服务热线:96336

四、省外其他银行

具体的操作方式可咨询贷款经办银行。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