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引领

关于切实做好2016届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通知

师委学工〔2016〕6号

发布者:林炜发布时间:2016-03-30浏览次数:662

师委学工〔2016〕6号

各学院党委:

为切实做好2016届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多层次推进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是做好今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是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文明离校的关键。请各学院认真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闽师学工〔2016〕12号)精神,认真分析当前就业形势和毕业生思想状况,明确教育目标任务和重点,以扎实深入、精准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为实现本学院2016届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将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与在学生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宣传教育以及爱国主义教育等密切结合,统筹实施,有序推进。要将思想教育、日常管理与毕业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本学院毕业生思想特点和整体工作安排制定系统、详细的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文明离校等各方面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党政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广大教师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作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真正把毕业生思想教育和文明离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综合施策,多途径开展毕业生就业引导宣传工作

(一)重视就业观念引导

各学院要把加强就业观念引导作为毕业生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并组织毕业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毕业生抓住“一带一路”、“自贸区”重要战略部署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契机,拓宽就业渠道,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就业创业。要在毕业生中广泛宣传“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项目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的宣传工作,保证入伍毕业生的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最大程度地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热情。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毕业生调整求职期望,鼓励和推动毕业生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实习实践,增强对基层生活的感情,支持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新创企业就业。

(二)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加大毕业生就业创业形势和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微博、微信、易班、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使用海报、图表等更加直观的方式,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地宣传解读国家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精准推送就业服务,切实做到全覆盖、全知晓,让毕业生熟知相关政策法规,认清当前就业形势,明党和政府为帮助毕业生就业所采取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切实引导毕业生做好更加充分的准备。充分利用当前经济转型所带来的有利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因素,更加合理地调整就业预期,规划职业生涯,积极主动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支持毕业生返乡创业

(三)强化诚信就业意识

各学院要在毕业生中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用诚信就业的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以诚信就业为主题的活动、讲座、报告,注重宣传效果,树立先进典型,帮助教育学生树立诚信观念。要加强毕业生诚信考试教育,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以良好的诚信形象结束自己的大学生活。要深入了解未按时缴纳学费的毕业生情况,详细摸底排查,有针对性地做好过细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帮助有困难的毕业生。特别要组织贷款学生签订还款协议,进一步完善对贷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和贷后跟踪管理。

(四)营造爱校感恩氛围

各学院要将文明离校和感恩教育贯穿毕业生思想教育的整个过程。要在毕业生中认真开展以“文明离校”、“感恩母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校园环境和宿舍公物,注重文明行为,在低年级同学中树立2016届毕业生的良好形象。要结合学院、专业特色,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毕业氛围,鼓励毕业生充分合理表达对母校感恩和祝福之情,例如献一份礼物,制作环保公益贴走进学校教室、实验室、公寓、草坪等角落,粘贴宣传标语,同时清扫公共空间,用心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增强同学们公共道德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献一条建议,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言献策,为旗山、仓山校区的建设做贡献;做一次交流,举办与低年级同学的交流会,分享大学经历、考研考公经验、求职创业历程等,帮助他们解决成长困惑。

(五)夯实安全法制教育

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组织毕业生学习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让毕业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增强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案例,提醒毕业生警惕各种求职骗局以及网络招聘骗局,帮助学生提高对非法传销、非法中介的辨别能力,防止毕业生上当受骗。

三、齐抓共管,多方面落实毕业生管理帮扶服务工作

(一)严格日常管理

各学院在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要严格落实毕业生日常管理各种制度规定,辅导员要对每一名毕业生的去向做到心中有数。要坚持毕业班辅导员谈心制度和学院领导走访接待毕业生制度,全面了解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要加强对全体毕业生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已婚学生的计生管理。

各学院要及时组建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成员主要由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组成,切实加强对毕业生中不文明现象的督导和劝阻工作。学校将在学院督导队的基础上,组建校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共同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请各学院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本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和值班安排表,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2286724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c@fjnu.edu.cn)。

(二)精心做好服务

各学院在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协调、及时沟通,想毕业生之所想、急毕业生之所急,以认真、负责、高效的工作作风,带着真感情帮助毕业生办理毕业就业和离校的各项手续,真正把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毕业生实际困难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鼓励重点群体毕业生增强就业信心,提升就业技能,实现顺利就业;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派遣和档案寄送工作,切实落实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后的跟踪服务,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好“离校未就业促进计划”,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三)加大帮扶力度

各学院在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准确掌握就业困难,特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就业中受过挫折、经济上存在困难、情感上遭遇困惑、心理上存在障碍等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精准帮扶。要密切关注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做好个性化的辅导与咨询,及时疏导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焦虑、依赖等心理问题,增强其应对竞争及挫折的抗压能力。

各学院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学院毕业生的专业特点、就业形势和就业状况等,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广大毕业生思想稳定,让落实就业岗位的同学开心离校、待就业的同学宽心离校、就业困难的学生有信心地离校。

各学院在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可随时报送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6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