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6〕14号
各学院党委: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各学院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先进分会、先进个人、理论学习特色项目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分会的评选范围为各学院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校、院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全体会员;理论学习特色项目指的是各学院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在本学年开展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理论学习项目。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分会
1.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指导教师,组织运行良好;
2.按照校学生工作部(处)及校研究会的要求开展工作,每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活动新闻稿件,工作成效明显;
3.定期组织会员进行集体学习研究活动,本学年内按照校研究会的理论学习要求,主办或承办过2次以上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有关的特色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4.严格遵守校研究会章程,在各学院研究分会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积极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研究会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有较强的理论学习和研究能力,积极参与研究会各类理论研讨及征文活动,成果比较突出;
4.积极带动其他同学参加理论学习研究,为壮大研究会队伍、活跃学生理论学习氛围、营造良好的学习研究风气做出积极贡献。
(三)理论学习特色项目
1.项目要紧扣时代脉搏,体现学生课余理论学习特点和要求,并能紧密结合学院的学科专业,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
2.项目是各学院分会在理论学习中已实际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
3.在校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较强推广借鉴价值和示范作用。
4.获得过2014-2015学年理论学习特色项目的不再参评本年度特色项目。
5.为鼓励各学院分会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方法,学校将对近两年评选的理论学习特色项目,给予每个项目500元活动经费支持。
三、评选名额与办法
(一)评选名额
学院先进分会5-10个,先进个人20-25个,特色项目据实评定。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分会的评选采取学院自主申报的办法进行。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个人报名、校研究会(学院分会)推荐的办法进行,其中校研究会可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5-8名,各学院分会可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1-2名。特色项目的评选采取学院自主申报的办法进行,每个学院分会可推荐1-2个。原则上申报先进分会的学院,均应申报过特色项目。
2.请各学院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先进分会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校研究会办公室(旗山校区桂苑11号楼二楼活动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jsfdxzth@163.com。5月25日前将特色项目的申报表(纸质版)和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校研究会办公室。
3.校研究会将召开各学院研究会分会长联席会议,对先进分会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后,提出初步人选,报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批。特色项目将在学院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
4.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确定先进分会、先进个人、特色项目的具体名单,并予以统一表彰。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