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李琼发布时间:2018-06-21浏览次数:4838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全面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20号)和《关于深化开展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8〕24号)精神,进一步实施精准资助,提升资助育人效果,现将我校开展“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活动主题:感恩资助·励志成才·守信青春。  

    活动口号:让每个孩子共享梦想成真的机会。

    二、活动目的

    (一)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

学生宣传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或方言为学生和家长解读国家资助政策、讲解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方法、派发资助宣传材料,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打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的顾虑,真正将国家资助政策送到田间地头,送到老百姓家里。

     (二)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

激发学生,特别是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学政策、晓政策、讲政策”,进一步深化诚信、励志、感恩教育。

    三、活动形式

    (一)宣传资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

深入基层,到经济困难家庭,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分发资助宣传材料,详细讲解国家、省级、学校实施的各项资助政策,鼓励家长支持子女接受更高层次教育,消除经济顾虑。

    (二)利用新媒体优势,增强政策影响力

加大“福建教育微言”(fjeduwy)、“福建学生资助”(fjzzzk)、“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fjnu-stu)等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方便学生快捷、实时、详细地了解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及资助活动开展情况。

    (三)深入调查摸底,提高资助精准度

对建档立卡家庭受助情况进行调查,及时获取未受助学生名单,及时给予相应的帮扶;分发和收集资助调查问卷,征求学生及家长对精准资助的意见和建议,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四、活动时间

     2018年7月5日至7月30日。

    五、基本条件

    (一)生源地为福建省各县(市、区)学生;

    (二)责任心强,热心资助事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

    (五)严守安全纪律,不散漫,不冒险,不存有侥幸心理,共同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六)已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等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

    六、报名、培训及考核

    (一)报名及推荐

1.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同学可自愿报名,由学院同意推荐后,填写纸质版《福建省“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其中一份由学院留底,一份交由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2.报名表格递交地点:

仓山校区,5号楼118办公室,83961131

旗山校区,行政楼112办公室,22867247

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周二)

(二)培训及考核

学校将从学院推荐的同学中,择优选拔学生组建政策宣传服务队,并组织进行培训、考核。培训及考核时间初定为7月2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合格后,由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学生宣传员上岗资格证明。

    七、安全保障

    福建省教育厅将统一为全体参加活动的学生办理一份短期人身意外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我校为本校参加活动的学生出具介绍信,学生持介绍信、学生证和培训结业证书到生源地所在县级教育局的资助管理中心报到,由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本辖区经济困难家庭名单并提前电话沟通好走访时间和人员后,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走访对象和走访时间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二)学生在暑期结束后,应将县级资助中心确认后的《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入户宣传情况表》(见附件2)及时交回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鼓励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将所见、所闻、所想,通过撰文或摄影进行记录,稿件及时发送到zxgl@fjnu.edu.cn邮箱。

(四)本活动参照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予以管理,表现优秀的团队亦有机会参评校级优秀暑期社会实践团体。参与活动的同学将按照勤工助学的标准予以补助,根据工作考核情况,每天给予120-140元的劳务费。


     附件:1.福建省“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报名表.docx

         2.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入户宣传情况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