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引领

关于强化学生重要信息搜集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25浏览次数:618

各学院分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重要信息的搜集与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增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现将强化学生重要信息搜集与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学生重要信息的搜集网络。各学院要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信息搜集网络,建立网上与网下的信息搜集联动机制和宿舍—班级—年级—学院—学校的五级信息搜集报送体系,做到网络健全、覆盖到边、人员落实、工作到位。

二、认真做好学生重要信息的搜集工作。在敏感时期,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学生重要信息的搜集报送工作。充分发挥舍长、班长、团支书、网络信息员等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扩大信息搜集的广度;要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信息敏感度和研判能力;尤其要加强对网络和手机等新媒体、新空间的信息搜集,特别是学生经常活动的贴吧、QQ群、飞信、QQ空间、博客、手机短信等信息的搜集和研判;要及时留意宣传栏、学生宿舍楼道的张贴物,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如有发现异常张贴物,应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

三、切实做好学生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要按照《关于学生工作系统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的暂行规定》(师大学工〔20006号)规定,严格规范报送程序。要切实落实学生工作干部日常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有关学生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学工处24小时服务热线(88862960)报告。如发现紧急信息、重大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学工部负责人报告。

四、落实学生重要信息报送责任制。学生重要信息报送要强化意识,明确责任。舍长是宿舍信息搜集和报送的责任人,班长、团支部书记是班级信息搜集和报送的责任人,辅导员是年级信息搜集和报送的责任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是学院学生信息搜集和报送的责任人。如果出现重要信息谎报、漏报、迟报、不报的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0年10月21

 

 

 

 

 

 

 

主题词:教育   信息搜集  报送  通知

  送:校领导,各部、处。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生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010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