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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1年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18浏览次数:898

 

各学院分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及《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细化的通知》(闽委教宣〔2010〕1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暂行办法》(闽师委综〔2010〕5号)精神,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细化工作经验,促进辅导员工作交流,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亲和力感染力,经研究,决定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的内容
辅导员坚持精细化的工作理念,通过撰写工作日志、建立工作网页(博客)、建立年级(班级)学生QQ群、建立特殊学生个人档案、开展谈心活动和家访活动等方式,积极构建精细化辅导网络,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大学生的思想脉搏与各方面的需求,并针对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做精做细做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案例。包括针对学生学风建设、学生党团建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恋爱交友教育、学习困难学生工作、就业指导服务、校园文化活动组织、诚信教育、学生违纪处理及跟踪教育、人际关系处理、心理危机干预、情感问题解惑、网瘾学生救助、突发事件处理以及其他日常学生教育管理等。
    二、案例的要求
   (一)案例要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须是辅导员个人独立开展或合作开展的典型个案,真实可信,不得杜撰和抄袭。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可隐去学生的班级、姓名等有关个人信息,如用化名,应标注“化名”字样。
   (二)案例要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既可以是经验教训,也可以是有待进一步探讨的工作问题。注重个案中学生本人的教育转化过程,注重教育者自身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理解、思考和提升。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在开展或处理过程中有创新的做法,对其他辅导员有借鉴意义,有推广价值。
   (三)案例要以第一人称撰写,条理清晰,简明生动,文风力求平实、真切,贴近大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实际,一般不要作不必要的情景描写和气氛渲染,力求于真情实感中给人启迪。
    三、案例的格式
    辅导员工作案例统一采用第一人称,字数3000字以内,内容结构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一)标题。集中反映案例的主题。
  (二)案例概述。简要介绍案例情况(不超过600字)。
  (三)案例简介。对案例相关要素进行分析。
  (四)解决方案:
   1.解决方案的理念及理论依据;
   2.案例处理的方法、过程;
   3.案例处理的效果。
  (五)经验与启示。运用学生工作的相关原理对案例过程进行理性分析,分析案例处理过程的成功与失误之处,提炼出开展同类教育工作经验和工作理念,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
   四、版面格式
案例所属领域应在文章左上角加以标注(选题领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学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统一设为A4纸型,标题为三号字黑体,作者单位、姓名为小四号楷体,正文为仿宋四号字体,上、下、左、右的页边距分别为2、2、3、2(单位:厘米),行间距为固定值23磅。
   五、案例报送及评选
  (一)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案例评选的组织工作,每位辅导员必须撰写一份工作案例。
  (二)各学院应于2011年5月20日前将案例一式五份交学工部办公室。并将电子档通过电子邮件发往:
xgc@fjnu.edu.cn,主题请注明:“案例”,文件名:“辅导员姓名”。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对获奖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并推荐参加福建省高校辅导员优秀案例评选。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