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0〕9号
关于征集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各学院分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暂行办法》(闽师委综〔2010〕5号)精神,推进我校学生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广大辅导员对工作理念、方法与实践进行总结反思,及时展示与探索我校学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增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向全体辅导员征集2010年优秀工作案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的内容
案例的选择要充分体现我校辅导员工作的特点,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各方面,尤其要注意挖掘和总结具有普遍意义的工作案例。工作案例需主题突出、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分析深刻且具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其他辅导员有借鉴的意义和推广的价值。
二、案例的要求
(一)真实性。案例必须是辅导员个人独立开展或合作开展的典型个案,教育的对象可以是学生个体,也可以是学生群体。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可隐去学生的班级、姓名等有关个人信息。
(二)典型性。案例选择须真实可信且有代表性,如特殊个体问题、群体问题、正面、反面、优秀典型等方面案例均可。既可以是成功的经验,也可以是失败的教训,还可以是有待探讨的工作问题。
(三)时代性。案例要突出反映现阶段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情况、学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等。
辅导员工作案例统一采用第一人称,字数3000字左右,内容结构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一)标题。标题要反映案例的主题。
(二)案例概述。简要介绍案例情况。
(三)案例分析。对案例相关要素进行分析。
(四)解决方案:
1、解决方案的理念及理论依据;
2、案例处理的方法、过程;
3、案例处理的效果。
(五)经验与启示。运用学生工作的相关原理对案例过程进行理性分析,分析案例处理过程的成功与失误之处,提炼出开展同类教育工作经验和工作理念,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
四、版面格式
案例所属领域应在文章左上角加以标注(选题领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班集体建设、学生干部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就业指导与服务、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党建、突发事件处理、素质拓展等)。文章统一设为A4纸型,标题为三号字黑体,作者单位、姓名为小四号楷体,正文为仿宋小四号字体,上、下、左、右的页边距分别为2、2、3、2(单位:厘米),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
五、案例评选及报送
(一)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案例评选的组织工作,要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明确要求每位辅导员必须撰写一份工作案例。
(二)各学院应于2010年5月20日前将案例一式五份报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并将电子档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学工部邮箱:xgc@fjnu.edu.cn,主题请注明:“案例”,文件名:“辅导员姓名”。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并对获奖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0年 3月 30日
主题词:辅导员 案例 征集 通知
抄 送:校领导,各有关部处。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0年3月30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