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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第6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2-15浏览次数:1044

本期目录:
 
1福建师范大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修订)
 
2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福建师范大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修订)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和应对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务院确定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策略和当前我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形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从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安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高度重视、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防止松懈情绪,做好长期备战和应对疫情暴发流行的思想准备。要把进一步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细、抓实、抓好。
     (二)根据人事变动和防控工作需要,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织机构,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人,层层抓好落实。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情况如下:
     组 长:黄锦平 许 明
     成 员:郭警修 潘玉腾 廖深基 黄兴彪 戴绍明 
     张振华 李 绚 余深冬 孙晓明 王兆永
二、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日常防控工作
   (一)根据疫情发展的新特点、新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
   (二)组织校医院或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
   (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在师生中普及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倡导师生保持健康行为,提高广大师生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学校的环境清洁工作,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保持教室、图书馆、教研室、宿舍等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开窗通风,并在洗手间、食堂、宿舍、教室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配备充分的洗手设施。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加强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各关键环节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做好体温计、口罩、呼吸机、药品、防护用品等医疗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五)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室内人群聚集活动。如必须举行,则尽量在室外举行;如在室内举行,必须在开窗通风、环境清洁的条件下进行,并尽量控制集会人数、压缩集会时间。进一步加强校门管理,人员进出校门时须进行体温测量,禁止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六)坚持晨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制度。通过辅导员、学生干部、宿舍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尤其辅导员要在工作第一线切实担负起职责,加强学生考勤检查,及时了解缺勤原因。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课,并及时就医。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症状消失24小时后,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无需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
    (七)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各单位联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一旦发现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的症状,必须在第一时间准确地逐级上报疫情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切断传播链。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三、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及处置措施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
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要认真落实常规预防措施,做好日常防控工作。
     (二)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
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后,应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播。
         1.学校应立即成立甲型H1N1流感病例隔离工作小组,负责隔离观察和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校医院、病例所在学院或单位要做好病例登记。
         3.加强与居家休息治疗患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告知患者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必须接触时应戴口罩。
         4.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划分独立场所,安排无条件居家的患者自我休息治疗,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如必须接触,应做好防护措施如戴口罩等。后勤服务集团要保证患者日常饮食,校医院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患者的治疗工作。患者一旦病情加重,应及时住院治疗。
         5.要加强学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医学治疗和随访工作,减少重症病例的发生。
         6.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疗患者症状消失24小时后,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无须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住院的患者应持有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方可上课。
         7.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和教职工等可正常上课、上班,但应要求其进行健康状况的自我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接触病例后5天,一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及时向仓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8.出现确诊病例的班级在加强晨检工作的同时,应增加午检,以及时发现、报告可疑病例。
          9. 一周内,校内发现5例及以上有关联的发热、流涕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立即向仓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
         一周内,在学校(或某一校区、学院)发现10例及以上聚集性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且其中至少有2例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即为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暴发疫情出现时,应在强化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强化疫情监测、病例管理、感染控制、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减少大型聚集活动等综合防控措施,减轻疫情危害。
       1.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如健康告知书、宣传材料、电话、短信、墙报等)做好与 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和家长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晨检工作,健全宿舍、班级、院(系)、职能部门和校医院等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收集报送渠道。
        3.加强学校的环境清洁工作,尤其是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
        4.学校出现暴发疫情期间,除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大型聚集活动外,要告知社团和学生团体尽量避免参加校外的活动。
        5.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各类培训活动。
        6.停课措施。疫情达到以下标准时,可采取停课措施。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学院到学校。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停课期限满后,如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需症状完全消失24小时后方可恢复上课。
      (1)班级停课
        如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级可实施停课,同时,学校立即报告仓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学校停课
       如学校因急性呼吸道感染休息治疗的学生过多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时,应根据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会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构或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全校停课措施。
           7.停课期间管理
        (1)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学校应向仓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教育厅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况。
        (2)加强停课学生的在校管理。停课期间,一旦发现学生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向仓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出现轻症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无需采集标本进行检测,可对其采取上述散发病例的管理措施;出现重症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及时就医治疗。
         四、本工作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福建师范大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师大学校办〔2009〕47号)同时废止。
 
                                                                                          福建师范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一、       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含义及特点  
        高校公共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社会或高校自身的原因,在高校内部及周边地区突然发生的,以高校师生员工为主体,对高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和冲击,造成或可能造成高校师生员工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并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公众生活秩序的紧急事件。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主体的特定性以及由此而来的事件的复杂性与敏感性。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主体是特定的人群——高校师生员工。他们有知识、有思想、有热情,非常关注社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批判意识。尤其是青年学生,有着天然的猎奇心理和这个年龄特有的热情和冲动。在自然性公共突发事件中,高校的师生员工往往是事件的直接被损害人,但如果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妥当,他们也有可能把情绪发泄到学校甚至政府身上,使事件的性质发生转变。在群体性公共突发事件中,高校的师生员工往往是事件的发起者。有些群体性突发事件,高校师生员工是直接的组织者、策划者、行动者。还有些群体性突发事件,高校师生员工仅是前台的表演者,而幕后另有别的组织者、策划者、支持者。一些政治性突发事件更是具有严密的组织性、极强的隐蔽性和很大的蛊惑性,往往与敌我矛盾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难度较大,事后余波难消除。在现代传媒高度发达的今天,高校是各种信息的集散地,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后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可能导致难以控制的局面。因此,以高校师生员工为主体的高校公共突发事件,与其它的一些公共突发事件相比,就更为复杂、更为敏感。
         其次,事件发生的必然性与客观性。从高校自身来看,近年来,高校的规模不断扩大,与社会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学生数量越来越多,个体意识逐渐觉醒;相比之下,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却没有相应增强,高校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也相对薄弱。在这种形势下,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发生带有一定的必然性。从社会环境来看,近年来,环境的恶化、气候的变迁、恐怖主义的加剧,以及新的传染病的出现,使公共突发事件比以往更加频繁地发生。当这些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高校往往处在峰头浪尖上,无处躲藏,深受其害。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必然性与客观性同时意味着其规律性。一般来说,每一个突发事件都有其诱发因素,在突发事件的酝酿、发展、蔓延和爆发的过程中,总会有一些信息被传递出来,这些蛛丝马迹为我们寻找根源提供了线索。因此,在发展趋势上,高校公共突发事件是可以把握和预测的。
        第三,事件发生的偶然性与突发性。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尽管在发展趋势上是可以预测和把握的,但在发生的具体时间与地点上又表现为偶然性。同其他一些重大突发事件一样,高校公共突发事件也是由量变向质变转化的结果。在转化过程中,由于本身的复杂性、隐蔽性,加之人们认识能力的局限性,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在什么时候出现,在什么地点出现,以及持续的时间、发展的态势、影响的深度、实际的规模等等,都是很难准确预测和把握的。另外,高校的主体是20岁左右的青年学生,他们情绪波动大,极易被煽动,往往因某一件事处理不妥,某项具体利益受到损失,便会骤然形成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使得高校公共突发事件更容易突然发生。第四,事件危害的严重性与公共性。凡是突发事件,都必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危害,给一定的人群带来损失。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不仅会破坏高校教学、科研和其他方面的正常秩序,造成高校师生生命财产的损失,给学校整体工作和学生学习带来不良影响,而且会造成人们思想认识上的混乱和心理上的恐慌。由于大学生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发生更容易引起社会反响,为社会上别有用心者和闲杂人员所利用,“放大”和“加深”危害的范围和程度,使其具有更强的公共性,对社会政治、经济和精神等各个领域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强度和广度都是其它事件难以比拟的。
第五,事件影响的广泛性和持久性。任何突发事件的发生都不可能是孤立的,高校公共突发事件也是如此。现代传媒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一个高校的公共突发事件很容易波及到同一城市中的其他高校乃至全国高校。即使最先引起公共突发事件的高校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也有可能出现“按下葫芦瓢起来”的连锁反应。此外,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即使事件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善后处理工作也很成功,它对高校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尤其是对人们思想和心理上的深刻影响,在短期内也未必能够顺利消除。
二、       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类型及成因
        高校公共突发事件从总体上分为五类:一是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游行示威、民族冲突、罢课罢餐、学潮等学生群体性事件、人群集聚场所突发事件、通讯与网络安全事件等。二是学生非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突发严重人身伤害事故、自杀、离校出走、突发性精神疾病等。三是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交通事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事故、火灾事故、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四是公共卫生类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群发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人员伤亡或不良反应以及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或其它有毒物质泄漏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事件等。五是自然灾害类事件。包括地震、水灾、雪灾、大风和沙尘暴等严重影响到高校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的灾害性事件。
从主观上看,高校缺乏危机管理意识,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经验不足,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是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并扩大影响的重要原因。但在各种类型的高校公共突发事件背后,隐藏着更为重要的深层次原因。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这类事件的成因最为复杂。从学校的角度看,近年来,高校经历过连续扩招后,在校学生人数快速增长,但基础设施没有实现同步改进,教学人员、管理人员也没有按比例增加,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中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发生有关冲突和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增大。从学生的角度看,一方面大学生具有特殊的政治敏感性、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嫉恶如仇的正义感和争强好胜的上进心,具有敢想敢干、探求真理的精神和追求民主、平等的强烈意识;另一方面,他们涉世不深,判断是非的能力较弱,思考方法容易片面,情绪容易偏激,行为容易冲动且不计后果。同时,他们自控能力较差,一旦周围发生闹事事件,他们就可能在从众心理的支配下卷入其中。从社会的角度看,西方敌对势力在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等诸方面的渗透与煽动,国际社会的风云变幻,都将会对大学生思想与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高校周边环境的变化,以及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传播手段的发展等因素,都容易引发高校群体性公共突发事件。
         学生非群体性突发事件。这类事件的发生最为频繁,且容易发展成为公共突发事件。在中学阶段,学生、家长甚至教师的注意力一般都集中在学生的学习上,忽视了学生身心健康的协调发展。进入大学阶段以后,学业优秀掩盖下的学生其他方面的问题往往集中爆发,引发一系列突发事件。例如经济上的贫困、生活自理能力的不足、人际交往中的困难、恋爱中的挫折、个人发展上的失意、就业前景的渺茫等因素,都会引发在校大学生的心理问题。近年来大学生中的心理抑郁与精神疾病患者日益增多,大学生离校出走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者还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自杀、他杀等非正常伤亡现象。这些事件本身是个案,但容易在两个向度上演变为公共突发事件。一方面,一些学生家长看不到问题产生的根源,否认长期以来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忽视,认为学生是上了大学才出现了问题,事件发生地也在高校,因此把责任推到高校,到学校取闹与纠缠,干扰学校的教学、办公秩序。另一方面,一个宿舍、一个班级中一旦出现严重的心理疾病患者或非正常伤亡现象,其他学生也容易产生恐慌心理,尤其是云南大学马加爵事件发生后,大学生普遍谈“虎”色变,担心自己成为类似事件的受害者。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在这类事件中,高校及其师生往往是被动的。因为这类事件大多发生在高校的管辖范围之外,虽然事件对高校及其师生会带来明显的损失,但高校对事件本身却难以直接施加影响。例如,重大交通事故一般是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发生地的具体路况、事故车辆的车况以及驾驶员当时的身心状况都有可能引发事故的发生,对高校师生而言,有时是飞来横祸。又如,突发性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事故一般都与线路中断有关,源头一般在校外,高校只能在等待恢复正常的同时,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再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般都是区域性的、社会性的,污染源一般是校外的化工企业,只能在政府的宏观管理下才能得到缓解与化解。相比之下,火灾事故、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既有可能发生在校外,殃及校内师生;也有可能因为高校日常管理不善,在实验室、学生宿舍或建筑工地存在相关事故隐患,造成灾难性事故的发生。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这类事件的成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校外影响校内。社会上出现的急性或烈性传染病症,容易通过人流、物流以至于气流侵入校园,使师生员工受到感染,爆发疫情。校园周边的小吃店卫生条件较差,也容易引发高校师生的公共突发事件。二是严重自然灾害,如暴风、水患、地震衍生的疫情。在现有的科学发展水平下,不少自然灾害衍生的疾病还处在无法预测和难以抗拒状态,严重危害着人类健康和生命,高校师生同样会遭受危害。三是学校安全管理不善,师生法制观念淡薄。我国有关公共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少,对各类高校都有制约作用,但有些学校对此重视不够,贯彻不力。在日常管理中,卫生安全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责任不清晰,从而产生管理上的漏洞和隐患,导致有毒物品泄露、食品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四是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自救互救能力较差。对于公共卫生,不少学生淡漠处置,缺乏良好的严格的卫生习惯。当事件突发后,学生缺乏自救互救知识,面对伤病员往往束手无策、一筹莫展,延误抢救时机,造-成更大伤害。
自然灾害类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是各种不可抗力导致的。高校所处地域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是引起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沙尘暴、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直接原因。由于缺乏对灾害的正确认识和具体有效的应对措施,这些事件发生时,高校往往仓惶失措、仓促应对,难以组织有效的自救,极易引起师生的恐慌和混乱,使事件危害扩大。
三、       高校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原则
         基于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和高校预防与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实践经验,预防和处置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在总体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遵循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首先,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校公共突发事件有些是高校内部的,也有些是超出高校范围的。当超出高校范围的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其处理工作是由中央或省市政府负责的,高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采取特殊的防范措施,但必须服从省市甚至全国的统一部署,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和安排进行预防和处置处理,不能另搞一套。同样,发生在高校内部的公共突发事件,其预防和处置工作需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内各单位不能各行其是。学校要实行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基层。
         其次,要维护稳定、明辨是非。自觉维护稳定是处置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首要原则。无论出现何种事件,高校都必须从维护稳定的原则出发,千方百计防止事态的扩大,尽最大努力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否则,既不利于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不利于事件的最终解决,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在维护稳定的前提下,高校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必须明辨是非,对积极的、正面的事件,要充分肯定、积极引导;对负面的、消极的甚至错误的事件,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绝不能随意承诺、任意迁就、妥协退让。这种原则,既适合事件的过程处理,也适合事件的善后处理。
        第三,要反应及时、果断决策。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能不能及时启动,关键要看信息渠道是否畅通。信息不准确,反应就可能出现失误;信息不快速,反应就可能出现延误。高校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要畅通学校党的工作系统、学生工作系统、外事工作系统、保卫工作系统、后勤工作系统、卫生防疫系统等各个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学校各个方面的情况反映,为学校的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保证。在此基础上,高校领导在决策中一定要果断坚决,不能思前想后、优柔寡断、拖泥带水,从而贻误战机,扩大损失。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一般都十分紧迫,果断地采取各种防控措施,对于抑制事件发展,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十分重要。
        第四,要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事件是由各种复杂因素引起的,人们对有些突发事件形成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一定要依靠科学。只凭满腔热情,不采取科学的态度,不使用科学的方法,不运用科学的知识,是解决不好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工作的。此外,高校公共突发事件涉及各个方面,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尤其要强调各部门同心协力,加强合作,不能相互扯皮推诿。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各个职能部门不仅要做好份内的工作,而且要树立全局观念,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资源共享,这样才能达到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最佳效果。
         第五,要遵循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自然性公共突发事件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这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强度都是高校无法控制的,但高校可以通过对师生的教育与管理,将事件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青年学生所涉及到的社会性公共突发事件,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高校在处理这类事件时,应充分考虑到青年学生的身心特点,本着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运用说服教育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问题。动辄采用压服的方法,常常会适得其反。当然,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构成犯罪的行为,仍然要依法处理;对极少数性质恶劣的当事人,则应采取强制措施,决不能手软。
四、       高校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基本对策
         从高校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实践看,在千差万别的应对措施中,总是能够找到一些普遍适用的基本对策。以下几项对策具有较强的普遍适用性:
         首先,加强对高校师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与责任教育,增强高校师生的危机意识与大局意识。一是要加强对高校师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抵御敌对势力渗透和策反的能力。当前,各种政治力量与意识形态在高校交融碰撞,反“西化”、反“渗透”仍然是高校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校要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国情,正确认识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矛盾,正确认识自身担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进一步提高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不做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情。二是要加强对高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尽最大可能减少各种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面对越来越频繁的公共突发事件,高校有必要增设安全教育课,向学生系统地传授安全知识、安全心理、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方面的内容。与此同时,高校应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渗透安全教育,采取切实的措施、多样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校园安全文化活动,培养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此外,高校还应经常性地组织各种演习活动,切实增强高校师生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实战能力。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三是要通过各种途径、各种形式、各类媒体,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积极引导师生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无理取闹或未经审批而举行集会、罢课、游行、示威、绝食等活动。要重点做好对学生的应急法规意识教育,把《传染病防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国家在反恐、防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法律教育中,使学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懂法、守法、不违法。四是要加强对师生的责任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自我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当前,一些师生非常关注自身的权利,维权意识很强,但对自己应该为自己、为家庭、为学校、为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尽到哪些义务却意识淡薄。重权利、轻责任本身会导致心理失衡,诱发突发事件。当一些突发事件降临时,不负责任的心态与行为更可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影响,损人害己。因此,加强对师生的责任意识、奉献精神的培育,在预防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也是一项重要工作。
           其次,倾听高校师生的呼声,提高高校的办学能力,主动化解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诱发因素。一些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尤其是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根源在高校,往往是高校内部利益冲突引起的。倾听师生的呼声,充分考虑师生的利益需求,进一步提高办学能力,是高校公共突发事件最好的预防和疏导之路。在办学实践中,高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真正做到“依靠师生,为了师生,服务师生”。高校在办好食堂、兴建学生体育活动场地、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尤其是治理乱收费、解决学生就业等方面,真正做到从学生利益出发,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想学生所想,办学生所需,学生就会从内心深处真正感受到学校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一种主人翁的荣誉感、责任感就会油然而生,即使学校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学生也会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对待,用理性的方法表达自己的诉求。总之,学校主动把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改进教学质量、提高就业竞争力等工作做在前头,学生对学校的满意度提高了,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就会减少。在这种意义上,学校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预防和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治本之策。
         第三,加强与政府沟通联系,搞好综合治理工作,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高校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属于高校职责范围的,高校责无旁贷,自然应进行处置。但有些公共突发事件诱发因素比较复杂,处置工作难度较大,并且涉及政府公权力,这些事件必须依靠政府进行解决。例如,出台全国性或地方性相关法律、法规,应依靠政府解决;处理开发商、建筑商、材料供应商在承建学校工程中发生的经济纠纷,也最好由政府出面加以协调;高校群体性事件一旦演变为非法游行、示威或学潮,并出现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时,应由公安司法部门及时介入,做好取证及相关处置工作;高校无力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及自然灾害类事件时,应当请求当地政府派遣相关人员进校加以处置;高校师生在校内外被歹徒杀害后,学校只能做稳定师生情绪的工作,而尽快破案、惩办凶手,得依靠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可见,及时与政府沟通联系,建立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工作联动机制,对于迅速、有效地处置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如此,在预防高校公共突发事件中,政府的力量也不可或缺。例如,综合治理是预防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有效途经,也是高校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突发事件防范能力,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创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的重要举措。校园内的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靠高校自身加强内部管理;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单靠高校自身的力量则鞭长莫及。必须依靠当地政府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齐抓共管,强势整治,才能够消除隐患,为高校办学提供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
         第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果断处置,将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预防和处置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关键。高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务必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增强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见微知著,防微杜渐。要明确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指导思想,加强对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制定并完善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建立分析、排查、报告、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制度。高校公共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校领导要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形成现场指挥中心。在稳定群众情绪的同时,要迅速查明情况,并调动一切资源,果断进行处置,将影响或损失降到最低。要区分事件性质,妥善把握处置方法。对自然灾害类事件或事故灾害类事件,要积极组织抢救,及时治疗伤员,尽力安抚亲属;对治安事件,要稳定群众情绪,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对因表达爱国热情而引发的突发事件,要充分肯定学生的爱国行为,教育与引导学生依法办事,防止事件脱序。与此同时,对重大突发事件,高校应在第一时间向教育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不仅要报告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还应报告需要上级单位及当地政府出面解决的相关问题,以便上级单位了解情况,做出判断,发出指示,提供帮助,迅速、果断地处置事件。
         第五,妥善披露信息,把握舆论导向,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在现代信息技术下,高校公共突发事件极易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传播,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国内外的舆论焦点。学校如果不能把舆论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别人就会道听途说,以讹传讹,造成工作被动,损坏学校形象。因此,高校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尤其是发生重大事故灾难、刑事案件或公共安全事件以后,掌握事件真相的高校党委、行政在新闻处理上必须高效迅捷,要授权高校宣传部门在第一时间快速、准确地在学校报纸、电台、电视台、校园网发布学校的应急规定、措施以及事件的进展情况,消除师生的疑虑。同时要通过学生工作部门,主要是通过辅导员,具体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工作。公共突发事件平息后,工作并没有完全结束。为了消除事件在广大师生心理上产生的阴影,平息社会上关于事件的种种传言,高校应及时向校内外公开发布事件处理结果,必要时,可以请当事人亲自接受新闻单位的采访,引导舆论,以正视听。与此同时,高校应展开善后处理工作。要检讨事件发生原因,改进预防措施;要检讨事件处理过程,改善应急预案;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表彰奖励贡献突出者;要安抚师生情绪,恢复教学秩序;要开展事后教育,借机培养师生的“居安思危”意识。总之,善后处理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关系到学校今后的发展,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和信誉,同样应当抓紧抓好。
         最后,提前做好保障工作,切实做到有备无患。一是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利用计算机与互联网建立起信息档案和信息库,对重要信息分类、定量、定性,进行对比分析,从中找出可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隐患,并对其跟踪监控。二是完善现代化的防盗、防火、防暴预警系统和监控报警系统,对校园的要害、重点、敏感部位和复杂场所进行全天候监控。三是适量配置防火、防毒、防洪、防盗、防传染病、防事故灾害及自然灾害所需要的有关物资。四是在年度预算中预留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备用基金,以备应急之需。五是建立以保卫人员为主导、以辅导员为主体的应急队伍,加强训练,掌握实战能力。这样,一旦公共突发事件爆发,高校就能在第一时问调集人员和物资,顺利实施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取得最佳效果。
       
                                                                                                                        主要来源:《山东师范大学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