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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09年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12浏览次数:1015

 

 

于公布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09年

立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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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09年课题的通知》(思政〔2009〕5号)文件精神,今年共有126个课题组参与了2009年重点课题的申报。经专家组评审,确定对20个课题予以立项(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会的立项课题将列入省教育厅社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请课题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于8月30日之前,重新填写《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并在“项目类别”一栏注明该课题为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自筹经费课题,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省教育厅申报。

二、课题的研究期限截止于2010年8月30日,课题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研究工作,并在2010年1月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书面报研究会秘书处。

三、每个立项课题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于课题结题后一次性划拨。课题经费管理依各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对课题管理和质量评估要求:

1、立项课题的科研成果要在相关专业类CN刊物上发表或者被政府有关部门采 纳。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科研成果里应有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如有特殊情况需代理或变更的,由所在学校在三个月内报研究会审批(附更换者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及完成项目的计划等)。研究会可视情况同意或中止项目。因故需延期的项目,需报研究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

3、研究成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立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规定任务;

(6)提供的结题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未能按期完成研究的课题将给予通报,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0年研究会的课题。

 

    附件: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09年立项课题名单

 

 

 

 

 

 

 

 

 

   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二○○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