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开展第八届“5•25心理素质拓展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03浏览次数:616

 

各学院分党委: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闽委教宣〔2009〕5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充分发挥朋辈心理辅导作用,形成“自助—助人—互助”心理健康促进机制,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提升学生心理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5·25大学生心理素质拓展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5月7日—5月30日
    二、主题:朋辈心理辅导,一起呵护健康心灵
    三、内容及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四、承办单位:教育学院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学院要充分认识“5·25心理素质拓展月”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朋辈心理辅导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活动要有专人负责,要有活动方案、活动总结。要充分发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的作用,切实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通过横幅、宣传栏、学院或班级刊物等载体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要以“5·25心理素质拓展月”为契机,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发挥广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自助、助人、互助的作用,让广大学生树立起关爱自我、关爱他人的意识,帮助他们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消除心理困惑,增强心理耐挫力,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3、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各学院除了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各项活动外,要根据此次5·25心理素质拓展月”的主题和学生心理健康现状和特点有针对性设计本学院系列活动,活动要求注重实效。请各学院将活动方案于5月7日前并发送电子邮件至xgc@fjnu.edu.cn,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的方式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我们将以简报的形式向全校推广。
    本次各类活动报名表不随通知印发,请自行到学工部网站下载。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