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建立学院“四个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23浏览次数:2072

各学院分党委: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闽委教宣〔200956号)精神,扎实推进各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决定建立学院“四个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学院“四个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特别是2004年中央16号文件颁发以来,在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在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与普及、专家化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规范化的学生心理咨询和专业化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维护了学生的安全稳定。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如建立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协会,设立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开展谈心工作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还不平衡,有些学院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性不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比较薄弱等等。

目前,加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显得尤为迫切。推进学院“四个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设是贯彻《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在新形势下夯实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实效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和完善“四个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二、学院“四个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具体内容

1、成立一个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

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学院心理健康协会和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的指导、培训与管理,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动态管理,以及发展性咨询为主的心理辅导服务,协助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每学期要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要推荐一名辅导员作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的站长,站长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等相关专业培训。各学院要完善心理健康辅导站的机构建设,可以聘请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家、学者担任辅导站的指导老师,聘请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且有一定心理健康教育业务知识的任课老师、离退休老师、老同志等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兼职教师,也可以吸纳一些学生骨干为辅导站成员。各学院要加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组织领导,定期研讨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的工作,及时解决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2、建立一个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

建立动态的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是我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危机干预办法》“三级危机干预分类诊断标准”,把心理危机学生分为“高危对象”(A级) 、“重点关注对象”(B级)和“日常关注对象”(C级)三类建立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进行动态管理要对学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系统分类,确保预警库的科学性和全面性。要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报告制度,保证学生心理问题的早发现、早干预和早控制,发现符合“三级危机干预分类诊断标准”的学生,及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危机预警登记表》,送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报备,并协助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3、设立一个学院心理健康协会和每班设立一个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

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和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是我校“金字塔”型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坚实底座,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动态、进行朋辈心理辅导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学院要建立和完善学院心理健康协会,配齐配强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要加强对他们的指导、培训和督促,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学院要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不断推动学院心理健康协会和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制度的发展,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工作体系。

4、开展一系列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各学院每学期要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可以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专栏、学院(年级、班级)刊物、黑板报、周末集中教育、课前十分钟等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可以利用“3.21”世界睡眠日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日、9.10”世界预防自杀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要日子,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活动要结合本学院各年级的特点,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参与面,营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

三、推进学院“四个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几点要求

1各学院于49日前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成员、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成员、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名单(表格见附件一)和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计划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infei@fjnu.edu.cn。学工部将于6月上旬召开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经验交流会。

2为了保证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动态管理,各学院请于每月5日前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表格见附件二)报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备案,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infei@fjnu.edu.cn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成员、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成员、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名单.xls

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xls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