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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学生安全预警网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7浏览次数:1172

      师大学工201271

  关于建立学生安全预警网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学生安全稳定的事件,更好地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经研究,决定建立本专科学生安全预警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安全预警网络体系的构成

本专科学生安全预警网络体系由学院学生安全领导小组、年级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学生宿舍、学生四级组成。

(一)学院学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团委书记和各年级辅导员组成,组长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团委书记担任。主要负责本学院学生安全预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并指导、督促本学院各级学生安全预警网络做好安全预警工作。

(二)年级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由年级辅导员、治保部长、班长、团支书组成,组长由年级辅导员担任,副组长由年级治保部长担任。具体负责做好本年级学生安全预警工作,并指导、督促各学生宿舍做好安全预警工作。

(三)学生宿舍是学生安全预警网络体系的基础组成部分,承担着具体的安全预警工作任务。每个学生宿舍的舍长均为本宿舍安全预警第一责任人,必须掌握本宿舍每个成员的情况及动向,并及时向年级学生安全工作小组汇总报告。同时,根据学校及学院、年级要求,及时做好其他相关的安全预警工作。

(四)每一位学生都有收集、反映、上报同学中存在的各种涉及安全稳定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在发生涉及安全稳定事件时,应严格按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学生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协助做好相关的维稳工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

二、学生安全预警网络体系的管理和使用

(一)建立“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有效预警”的运行机制。各级学生安全预警网络体系均由校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管理,并统筹使用。学院学生安全领导小组、年级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学生宿舍等各级安全预警网络体系根据工作需要,分级使用相应的学生安全预警网络。

(二)定期维护学生安全预警网络体系的信息。在安全预警网络体系建立后,各学院应于每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对各级安全预警网络组成人员的信息资料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各级学生安全预警网络的有效运行。

(三)建立学生安全预警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预警网络的作用,建立迅捷、畅通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渠道。对学生中存在的各种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信息,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筛查,并及时向上一级安全预警网络系统报告,同时要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尽量将可能发生的安全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学院学生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向校学生工作部(处)报送本单位有关学生安全预警信息及相应处置工作情况。

(四)对于学生紧急、重要信息务必要在第一时间报送校学生工作部(处)。报送时可以先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口头报告,并在三天内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243),电子邮件发送至xgc@fjnu.edu.cn。坚决防止紧急、重要信息的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情况,切实加强学生安全预警和管理,确保校园稳定和学生安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建立学院——年级——宿舍——学生四级安全预警网络体系,并做好“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安全预警网络系统”的信息收集工作做到学生安全预警工作责任到人、没有遗漏。学生宿舍中如有不同学院、年级学生混合居住的,在信息收集时也必须做到全面、准确,并在相关信息表中注明具体情况。

(二)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年级治保部部长、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等学生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做好安全预警工作的意识和责任。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和年级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及时了解并密切关注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做好过细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学生涉及安全紧急事件制定预防预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请各学院于1026日之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安全预警网络系统”纸质表格(见附件)填写清楚,其中表一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复核、签字确认后,加盖学院公章送交至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421室)存档,表二由各学院自行存档,并将表一、表二电子表格发送到xgc@fjnu.edu.cn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安全预警网络系统(表一)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安全预警网络系统(表二)

2012-71-附件.doc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21016

 

  : 校领导、助理。

有关部门。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210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