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活动

关于开展“和谐校园,瞬间精彩”微博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06浏览次数:1066

各学院分党委:

近年来,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方便,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大学生的生活。为了增强学生正确使用微博发表言论和观点,规范学生上网行为,更好地促进学生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理性上网、健康上网,养成健康上网的好习惯。值此我校建校105周年之际,决定开展“和谐校园,瞬间精彩”微博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博作品要求

1.微博的内容应紧密围绕学校的学习与生活,健康积极向上,抒发真情实感,简洁明了,引发共鸣,能够感染人、激励人。

2.微博的表现手法应结合微博文化特色,风格不拘,力求创新,尤其是图片和视频作品,可以在创意的基础上突出其艺术属性,同时还应具有鲜明的个性。

3.微博的主题应突出“文明理性健康安全”的理念,在广大学生群体中形成良好的氛围。主题参考如下:和谐校园之我爱师大、师大人物、师大历史、师大学术;瞬间精彩之师大美景、活动风采、志愿风采、感动师大等。

4.参选的微博需确保作品原创性,无版权纠纷问题。

二、活动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活动时间

1.活动参与阶段:201235--3月30

2.活动评选表彰阶段:201242413

四、活动参与方式

参与活动者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发布相关符合要求的新浪微博,@福建师大学工处(),并注明#和谐校园,瞬间精彩#。注册使用实名制新浪微博以及未使用实名制新浪微博者都需要在参评的微博后注明学院、年级、姓名、联系方式(可私信)等信息,微博中可根据内容需要添加图片、音频和视频等,以增加可读性。

五、活动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评选出十佳微博,包括最佳人气微博、最佳创意微博、最佳故事性微博、最佳建设性微博、最佳时政微博、最佳团队微博、最感人微博、最励志微博、最幽默微博、最唯美微博以及优秀组织奖。

六、微博评选标准

1.微博关注度不低于50,粉丝人数不低于150

2.微博被转发数仅作为参考因素,不作为评选依据。

3.没有按要求体现个人信息者,按照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处理。

七、要求

开展以“和谐校园,瞬间精彩”为主题的微博征集活动,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新拓展,也是加强大学生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积极开展以“和谐校园,瞬间精彩”为主题的微博征集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学会自主学习,自主研究,同时充分掌握学生的上网情况和网络行为,更进一步地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共同构建校园良好的网络环境。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并在330日前做好本学院微博数量的统计工作,将汇总情况及时报送至学工部(邮箱xgc@fjnu.edu.cn),学工部将对各学院参与的情况做及时的宣传报道。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232

 

 

主题词:教育   微博   征集活动   通知

  送:校领导,有关部处。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23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