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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11浏览次数:1093

 

各学院:

近期,天气逐渐转热但水温较低,为减少和避免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加强游泳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闽教安组〔2009〕7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生溺水事故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隐患,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近期,各学院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班会、周末晚点名集中、宣传栏告示等形式和途径,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三、严格责任,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预案。要严格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晚上查房制度、外出集体活动备案制度(包括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预案、备案)等。

 

学生工作部(处)

二00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