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活动

关于成立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11浏览次数:1043

 

各学院:

毕业生离校在即,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是近期学生工作的重点之一,为确保2009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规范、有序、顺利,维护学校安定稳定,学校将成立校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各学院也要成立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人员组成:

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成员由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学院文明离校督导队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电子版直接发送至:xgc@fjnu.edu.cn)。校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成员由今年新留校的辅导员和各学院文明离校督导队负责人组成。

二、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主要职责:

1、服务毕业生离校。深入同学,经常与毕业生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主动、热情、周到地为毕业生做好离校等相关服务工作。

2、值班巡查。各学院可安排院级文明离校督导队成员在本学院宿舍楼值班,学校将每天安排校文明离校督导队成员在校内督导,了解学生动态,对不文明的现象进行劝阻和纠正。

3、信息报送。在值班巡逻中或其他时间发现苗头性信息,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学生24小时热线电话:88862960)。

三、相关要求:

1、要把成立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作为发挥毕业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举措,抽调毕业生中的党员骨干担任文明离校督导队成员,让他们既成为文明离校的表率,又努力做好其他同学的工作。

2、要定期召开督导队员情况反馈会,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毕业生中离校中出现的问题。

3、要对毕业生在离校期间的行为规范再次明确要求,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处理和面对就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坚决杜绝酗酒滋事、损坏公物等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满怀深情地告别母校。

4、对于离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的毕业生,各学院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00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