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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林子鸿发布时间:2016-04-26浏览次数:1561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614)精神,为做好全省2015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事迹材料——《青春的航标》的编印工作,展示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发挥国家奖学金的示范、引导、激励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汇编事迹材料的目的

  汇编事迹材料是发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典型的重要形式。我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在学习、生活、工作方面都有较为突出表现,报送其先进事迹材料参加全省评选,可以更为广泛地影响其他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二、报送对象

2014-2015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全体获得者(50人)和学院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1人。

三、撰写原则

  各学院要在精心组织,做好事迹材料撰写的审核指导工作,做到:

(一)真实感人。如实、客观,言之有物,用事实说话,以实事感人,避免空话、套话、废话,做到真实感人。

(二)引人入胜。在真实感人的基础上,精选体会深刻、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典型实例,突出细节描写,文笔流畅生动,避免平铺直叙、泛泛而谈、千人一面,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可读性。

(三)发人深思。从素材中,挖掘有实质性、思想性的内容,总结经验做法,以期给读者有所启迪、可资借鉴。

四、报送要求

(一)内容格式。整个事迹材料由“个人简介”、“正文”、“师长点评”、“证件照”四个部分构成。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正文:15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行文。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学校**奖学金获得者事迹材料”。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者导师、学科带头人、知名教授、专家、学者(要写明职务职称和姓名)对获奖学生事迹进行评述。

4.生活照:证件照除插入上述文档外,另存一张与文档一起报送(照片格式为JPG格式,1024KB左右)。

(二)报送方式。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文档压缩后发送到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电子邮件:zxgl@fjnu.edu.cn。(邮件标题请标注:**学院国奖汇编材料)。

(三)报送截止日期:2016520日。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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