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实施临时救助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闽教助中心〔2016〕11号)要求,为了解掌握我校实施临时教育救助制度情况,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15年因突遭变故(疾病、自然灾害等)致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临时教育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件):
1.减免学费金额及人数;
2.募捐资金或物品;
3.社会捐赠情况;
4.其他临时救助措施及成效。
二、报送要求
4月5日上午12点之前将表格发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邮箱zxgl@fjn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