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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4浏览次数:1764

 

 

各学院分党委:

   2011-2012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闽师学工〔20106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若一等、二等奖学金名额未评满,可以将未评满的名额增补到次等奖学金中。如:一等奖学金若只有1%的同学符合条件,那么二等奖学金可以评12%;二等奖学金若只有8%的同学符合条件,那么三等奖学金可以评17%

2.各类单项奖学金与一、二、三等奖学金不可兼得。单项奖学金之间可以兼得。

3.返校的境外交换生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交换生学籍、学分管理规定(试行)》(闽师教〔201179号)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修订)》(闽师学工〔201233号)的有关规定纳入原专业参加奖学金评定。

4.各学院于1015日之前将奖学金评选材料报送学生管理办公室。除《办法》中规定的材料外,请同时递交加盖学院公章的学年素质综合考评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所有电子版在树人在线下载中心均可以下载。

   5.奖学金文件印发后五日内,以学院为单位,制作签章齐全的“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表”(一式一份,黑色水笔签字)以及“经费开支申请单”交至学生管理办公室。同时将“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电子表格发送至学工处信箱:xgc@fjnu.edu.cn 邮件名称注明:XX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超过规定时间的可由学院自行到财务处办理相关发放手续。

  在评定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钟兴言、陈今园,联系电话:22867243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