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

关于组织2016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参加还款确认书签约仪式的通知

发布者:李琼发布时间:2016-05-18浏览次数:1653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督促学生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6届贷款毕业生征信宣讲会及签订还款确认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对象

2016届已获得面谈合格证书的贷款毕业生

二、签约时间

2016522日(周天)上午9:00

三、签约地点

笃行1-110(工行贷款毕业生签约教室)

笃行1-111(建行贷款毕业生签约教室)

四、签约顺序

1.2016届工行贷款毕业生签约顺序表(附件1

2.2016届建行贷款毕业生签约顺序表(附件2

五、签约需携带的材料

(一)学生本人材料

1.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开具的面谈合格证明;

2.贷款合同(若丢失,可不带);

3.借款存折或卡(即电子表中的“还款账号”,若丢失,需在签约仪式前到原贷款所在仓山支行重新挂失补办);

4.身份证原件;

5.学生证;

6.黑色水笔。

(二)工行《还款确认书》或建行《国家助学借款还款补充协议》材料

1.各学院需自行准备一些空白表格,以备重填。如缺空表,可在上班时间到旗山校区行政楼112办公室或仓山校区5号楼118办公室领取。

2.表格中签名盖手印的部分不能提前填写,否则表格作废。

以上材料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现象。(签约仪式前请按照填写通知再次核对相关信息)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签约当天请有贷款毕业生的辅导员带队,贷款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签约仪式。(转专业和曾休学的学生,请原任辅导员与现任辅导员对接相关信息,签约顺序按照原电子版名单中的学院顺序进行签约)。

(二)贷款毕业生面谈活动将持续至521日(周六)晚上,未能获得面谈合格证明的贷款学生,暂缓办理还款确认书的签约手续。

(三)还款协议书签约当天因故无法出席的同学,请学院出具《学院2016届贷款毕业生无法参加还款确认书签约仪式的情况说明》(见附件2),并带到签约现场交给工作人员。贷款同学如无法提前还款,仍须获得面谈合格证明,再与银行约定还款协议书签约时间。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贷款毕业生需完成还款协议书签约仪式,方可办理离校手续,请辅导员把关这一程序。

(四)已提前还清贷款的同学,不需要参加贷款面谈和还款协议书签约仪式,但需要以学院为单位按要求将还款凭证、个人信息表及电子版信息交给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此部分同学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或卡)学生可以自行支配,也可办理销户手续。使用银行存折(或卡)在异地消费、存取款需执行当地银行有关规定。

(五)贷款毕业生离校后,每年至少与见证人(辅导员)、贷款经办银行联系一次。如有变更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请提供最新的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

(六)若贷款毕业生还款存折遗失,请于522日签约还款协议前到原贷款银行所在仓山支行办理补办手续,尽量不要注销原来的卡号。若注销原来卡号,补办新卡者,应由本人带上身份证亲自到原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还款卡号挂钩手续。

(七)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学生承担全部利息。工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日从毕业一年后开始,但这一年的利息均由学生承担。建行从学生毕业开始还款并支付利息。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借款学生尽量在毕业前还款。

(八)签约学生毕业后,务必记住还款日,按还款计划将应还金额存入银行卡或折内。还款逾期3期以上将进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个人融资活动将受影响。

(九)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热线:0591-22867247

(十)银行地址及联系方式:

工行仓山支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观海海路66号(闽江大桥桥头靠仓山区国谊大酒店隔壁,到师大老校区坐115公交车到桥南站下车,往前100200米)。

联系电话:0591-83478605(陈颖),83405673

建行仓山支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藤路23号(仓山汇达永辉超市对面,到师大老校区坐115公交车到桥南站下车,往回100200米)。

联系方式:0591-832066808344726483479305


附件:1.2016届工行贷款毕业生签约顺序表.xls

2.2016届建行贷款毕业生签约顺序表.xls

     3.学院2016届贷款毕业生无法参加还款确认书签约仪式的情况说明.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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