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

关于招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1浏览次数:3108

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生源地贷款青年志愿者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闽教助〔201512号)精神,为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发挥我校志愿者优势,经研究,决定在自愿前提下,利用暑期时间,选派优秀学生回生源地协助地方教育部门开展生源地志愿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身体健康,能够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间连续服务。

(四)已经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高校奖助学金等资助的同学优先。

(五)由于志愿者服务期间需自行解决食宿问题,家庭住址就近于各县市资助中心或有关金融机构等服务点的同学优先。

(六)生源地为福建省内的同学。

二、服务内容

(一)咨询服务: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资助政策,接待贫困学生及家长的咨询,指导学生做好贷款申请的注册及相关材料的准备,解释贷款程序及还款计划等工作。 

(二)材料审核:协助做好审查、核对、验证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

(三)资料打印:协助做好诚信承诺书、诚信推荐人、贷款合同的打印,贷款系统数据的维护。

(四)根据需要,由市县资助中心安排到有关金融机构服务。

(五)根据需要,由市县资助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募程序:

(一)自愿回福建省内生源地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活动的同学,请于620日前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在右下角的“生源地贷款志愿者征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下载填写志愿者《2015年福建省生源地贷款服务征募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经学院推荐,加盖学院公章后,620日前,旗山校区于交至行政办公大楼1112室学生办事大厅,仓山校区交至5号楼118室学生办事大厅。

(三)各县市区将根据报名学生条件进行择优录取。

四、工作条件与考核

(一)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志愿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报名志愿者进行初步筛选、审核,最终录用名单将于7月中旬左右由各县市资助管理中心确定,同学可通过“生源地贷款志愿者征募报名系统”查询录用结果。

(二)各县市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志愿者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并负责志愿者在工作期间的安全。

(三)活动结束后,根据服务单位对志愿者服务工作时数、工作纪律、单位的评价,学生工作处联同校团委根据《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志愿者进行星级认证,省资助管理中心也将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表彰。

五、其他注意事项

工作期间,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李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247

 

附件:2015年福建省生源地贷款义工征募报名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学工处

2015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