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助学贷款申请表里的几项内容填写说明如下:
见证人姓名:填写辅导员姓名。如果本年级辅导员是非在职辅导员或兼职辅导员,请先填写本学院一个在职辅导员的姓名(如林xx),后面括号自己辅导员的姓名(如张xx)。在表格内填写如下:林xx(张xx)。
见证人身份证号:填写在职辅导员的身份证号(林xx的)
申请贷款总额:中国工商银行(因为工行一签三年)2009级的同学填写18000,其他年级根据现有贷款次数填写,如2008级的去年已经发放过一次了,今年就填写12000;中国建设银行填写:6000(建行为一年一签)。
学费贷款数:学费是5000的填写5000,超过6000的填写6000(此项如有填写6000的,住宿费贷款填写0,因为贷款总额最多只能贷6000),(工行的学费=5000/6000×次数)。
生活费贷款数:0
住宿费贷款数:0或1000 (工行的1000/0×次数)。
合同(1)经办金融机构:按照《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资助工作有关安排》选择银行。
合同(1)分支机构名称:在合同(1)经办金融机构选择中国建设银行的填写:建行福州市仓山支行;在合同(1)经办金融机构选择中国工商银行的填写:工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合同(1)总金额:6000
注:原来工行有办理过一次签协议多次放款的同学,不需要再办理原来的贷款材料,只需在系统里进行申请。
建行提供上学年的成绩单一份。
另外:1、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中,国家特别困难助学金即特困等级,国家贫困助学金即困难等级。
助学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