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同学都能顺利返乡与亲人团聚,共度佳节,经研究,决定为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返乡路费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具有我校本部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返乡路费不足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补助标准:
省外学生每人400元,省内学生每人200元。
三、补助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次返乡路费补助实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公开申报制度。凡返乡路费不足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并公示、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复核并公示等程序。
2.自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登陆奖助贷管理系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省内)申请表》或《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省外)申请表》。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公示3天。2015年1月9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发放名单》(从奖助贷管理系统导出,一式两份)交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3.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学工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返乡路费补助学生名单。
4.返乡路费补助发放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转入由受助学生本人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中。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