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有关材料的紧急通知》(闽教助函[2012]9号)要求,现需提前报送审批退役士兵中“考录生”学费资助有关材料。请各学院给予支持配合,于2月22日前,摸查各年级中是否有符合资格的“考录生”,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现就做好有关材料审核和报送相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中央文件,对符合以下资格的“考录生”,按实际情况予以学生资助。
考录生: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一年以上,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即2010年秋季之前退伍,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目前在读的本专科学生。
二、报送材料:
1.《退伍士兵证》A4复印件纸质材料一份;(原件和复印件请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后,并在复印件上签上“已审核,与原件相符”字样和辅导员的签名。)
2.《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见附件1)
3.《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
三、报送方式:
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必须加盖学院公章)两种方式,按照填报附件格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1、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2办公室)
2、电子文档发送至:zxgl@fjnu.edu.cn。以“******学院2011年退役士兵考录生补助材料”命名。
四、报送时间:
1、由于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我校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若无此类学生和无需报送材料的,请于
2、联系人及电话:李琼,0591-22867247。
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