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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班主任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辜陈君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次数:1017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暂行规定》(闽师委综〔201487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班主任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新生班主任的遴选和配备工作,每个新生班级原则上均应配备1名班主任。

二、根据《规定》相关要求,班主任在1个聘期内原则上要带完一届学生。20152016学年聘任的班主任,除2012级毕业班班主任外,学校原则上均将予以继续聘任。如因各种原因确需调整的,请各学院及时做好相关的调整配备工作。

三、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与待遇。要在师生中大力宣传第一届“十佳班主任”以及年度“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并通过经验交流等方式,引导班主任积极学习先进,增强做好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对不胜任班主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应坚决及时予以调整。

四、请各学院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2016—2017学年班主任名单汇总表》2016—2017学年班主任名单汇总表.xlsx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交至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gc@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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