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6〕29号
各学院党委:
自上学期我校启动朋辈心理辅导室进宿舍试点工作以来,招募了一批具有良好专业素养、责任心强的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积极为全校同学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受到同学们的欢迎。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朋辈心理辅导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朋辈心理辅导工作水平,本学期继续在学生中遴选一批朋辈心理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2014、2015级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
2.心理健康,人格完善。
3.责任心强。
4.乐于助人、有亲和力。
5.对心理辅导有浓厚兴趣。
二、工作职责
1.开展个体朋辈心理辅导、朋辈团体心理辅导。
2.协助心理咨询师开展咨询工作。
三、培养机制
1.通过《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选修课(2学分)进行系统培训。
2.通过讲座、训练、督导提升朋辈心理辅导技能。
3.安排在灵犀小屋进行朋辈心理辅导实践,掌握朋辈心理辅导技能。
四、遴选方式
通过简历筛选、心理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遴选。
五、报名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报名,其中教育学院可推荐不超过10名、其余学院可推荐不超过3名的人选。请各学院组织填写《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统一收齐汇总后,填报《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同《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于9月28日前一并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423室)。
附件1: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