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举办“卓越学生成长工程”之第十三届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第四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邓康乐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951

师委学工〔2016〕33


各学院党委:

为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我校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经研究,决定举办“卓越学生成长工程”之第十三届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第四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2016级全体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其他年级未经培训的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校朋辈心理辅导员。

(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2016级全体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其他年级未经培训的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

二、培训时间

(一)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2016年10月22日-10月23日。

(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2016年11月。

三、培训内容

(一)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

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如何开展工作、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技巧、大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与诊断、大学生人际关系问题及咨询技巧、班级心理健康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大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处置。

(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

采取“3+X”的模式,其中“3”为规定培训内容,即与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工作紧密相关的3个讲座: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工作职责及工作技巧、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初步诊断、大学生宿舍人际关系问题及应对技巧。“X为各学院根据实际,可增加若干讲培训内容。

四、培训安排

详见附件。

五、培训目标

(一)帮助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了解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工作体系,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学会如何在班级和宿舍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学习朋辈心理辅导的理论和方法,掌握易懂实用的心理危机识别和心理调适技能,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助人和自助中成长。

六、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对于夯实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提升同学心理自助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参加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培训

1.请各学院指定一名同学负责点名和分发培训材料。培训结束后,根据学院具体情况,组织本学院心理健康协会成员和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研讨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各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要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培训的,须由辅导员同意并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批准。学工部将给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3.请各学院于2016年10月19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及负责人的姓名、学号两字段信息以EXCEL表格形式发到xgc@fjnu.edu.cn(负责人附上联系方式)。

(二)关于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

1.请各学院认真选好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把对心理学感兴趣、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挑选到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队伍中。为了保证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四年内原则上不予更换。

2.培训应在11月完成,在此期间,可灵活安排培训时间。请各培训班所在学院与各专题的授课老师联系,协调具体授课时间和地点,并于12月9日前将培训完成情况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培训课酬统一由学工部支付。

附件1:第十三届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培训班安排表.doc

附件2:第四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安排表.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