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开展2016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的通知

发布者:邓康乐发布时间:2016-10-18浏览次数:947

师委学工〔201634


各学院党委:

全面了解我校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现将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普查对象

校本部2016级全体新生。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0月22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将于10月21日(周五)上午10:00在校部办公大楼第十会议室召开心理普查培训会,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准时参加。

(二)测评阶段:仓山校区学生在10月23日下午施测旗山校区学生在10月23日晚上施测,(具体安排附后)。

(三)数据录入、分析与筛查阶段: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14日。进行数据录入和分析,对存在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分类筛查。

(四)约谈阶段:2016年115日-2016年1113日。抽取部分学生进行约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2016年1114日-2016年11月26日。对参加普查的2016级新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将新生普查情况反馈给相关学院。

(六)撰写普查报告:2016年11月27日-2016年127日。对本次心理普查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普查报告。

(七)心理辅导:根据评估情况,引导学生到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个体咨询,并引导部分新生加入“新生成长营”,进行新生适应、人际关系个专题的团体心理辅导与训练。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深入做好心理普查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同学意识到开展心理普查的目的是更好地了解目前自身的心理状态,并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提供客观的基础资料。普查结果不影响学籍,不录入档案,不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普查工作。原则上全体新生均须参加心理普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了解原因,并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备案。施测前请组织学生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教室,并按学号顺序排好座位。

(三)本次施测试题均为客观选择题,采用涂卡的方式答题,请各学院通知每位同学牢记自己的学号,携带2B铅笔、橡皮、小刀和黑色水笔。


附件:2016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安排表.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