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96号,可登录学工部树人在线网站详阅)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2017年,我校选调生分配名额32名,其中本科生24名(党政类19名,法院类3名,检察院类2名),硕士研究生8名(党政类4名,法院类2名,检察院类2名)。
二、选调范围
我校福建生源全日制2017届优秀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全日制2017届优秀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上述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的本科毕业生及我校专升本、高职单招的本科毕业生不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本科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锻炼成长。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四)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合格条件。
(五)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少于1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部长职务的时间不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的生源,不少于1年);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永泰、诏安、云霄、平和、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的生源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硕士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
(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七)报考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仅限于法律专业,沿海地区(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山区(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考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先录取。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四、推荐工作安排
(一)报名(2016年11月10日8:00—11月30日24:00)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http://xds.fjrclh.com/)填表报名。报名者必须详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申请表》(申请表中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填写“张老师”,联系电话和传真填写“0591-22867241”),并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毕业生必须对所填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取消选拔资格。
选调生种类分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限报1项。工作地区分为沿海类(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山区类(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生源地(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原则报名。应届博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合格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限制。
凡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的优秀毕业生人选可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对进入考核未被录取为选调生的,如本人愿意调剂为大学生村官,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二)资格审查(2016年12月1日—12月9日)
对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学校将统一打印《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申请表》分发给各学院,由学院再次审核、确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学院要按类别按地区进行排名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选调生推荐情况汇总表》,该表请于12月9日上午12:00前报送学工部就业办。
(三)人选推荐(2016年12月12日—12月18日)
学校按选拔计划数1:8的比例,根据男女生合适比例、山区沿海合适比例、学院的推荐意见、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全校人选进行整体选拔,初步确定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并报省委组织部复审。
(四)人选公示(2016年12月19日—12月23日)
学校将省委组织部复审后的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在学工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缴交报名费(2016年12月26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于12月26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0元。缴费后学校方可打印准考证,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毕业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用A4型纸书写),经学院初审、学工部复核后,统一出具相关证明函件,报名费可在参加笔试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
(六)学院报送材料(2016年12月28日)
确定参加考试的推荐人选,请各学院于12月28日下午5:00前将经学生本人签名、学院党委盖章的《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校学工部就业办。
(七)发放准考证(2016年12月30日)
准考证由学校统一打印,各学院于12月30日到学工部就业办领取准考证,并提醒学生于2017年1月15日下午到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硕士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博士考试科目为《申论》,不指定复习教材。本科、硕士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发放考卷);博士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
(八)学校报送材料(2017年1月6日前)
学校将《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