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引领

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炜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1057

师委学工〔201831

    

各学院:

    今年中秋放假时间为922日至24日,国庆放假时间为101-7日。为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祥和的假期,现将做好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丰富节假日校园文化生活

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各学院可以“学习新思想 激发新动力 展现新作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为主题,在校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秋联谊、国庆游园、茶话会等校园文化活动,并结合易班网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在线上线下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让在校学生,特别是新生都能充分感受到节日的欢乐和学校的关爱。

各学院在游园及其他节日庆祝活动中,可融入易班元素、使用易班LOGO和“易班熊”吉祥物,进一步提升易班在全校同学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101日,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将继续在旗山、仓山校区举办全校性的国庆学生游园活动,校易班工作站也将同时开展游园暨线下推广活动,具体事项另行安排。

二、加强节假日学生的安全教育

各学院在中秋、国庆放假前,再次对全体学生进行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游泳安全、用电安全、治安安全、防盗防骗以及防范自然灾害等安全警示教育,做到教育落在每一个学生,不留空白点。特别要向学生强调,在外出游玩时注意避开人群密集场所,防止出现踩踏危险;不私自到江河游泳、不搭乘“三无”车辆、不赌博酗酒、不购买“三无”食品;留校学生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要在放假前再次排查宿舍楼消防安全隐患,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出现消防安全伤害事件。各学院应制定“双节”期间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节假日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学生个人请销假制度和夜间查房登记工作,做到学生去向明确、心中有数。学生离校必须按规定办好相关的请假手续,并按期返校。严格落实销假制度,对于未按期返校的学生要逐一与家长核实。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切实关心在校学生,鼓励他们多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要关注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督促他们严格自律。严禁学生参加传销、非法宗教、封建迷信等活动。在学生放假返校后,各学院辅导员均应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晚点名,及时掌握节后学生返校情况。各学院在930日、107日晚9点前,要分别将在校学生数、返校报到的学生数报送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88862960)。

四、加强节假日学生工作干部值班工作

请各学院认真安排好放假期间学生工作干部的值班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定时巡查本学院学生宿舍,把握学生动向,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放假期间,辅导员要把有效的通讯方式告知学生,以便学生及时联系沟通。请各学院于930日前,将国庆放假期间学院学生工作干部值班安排表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419室)。

五、学生工作部(处)24小时值班电话:88862960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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