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第二阶段)的通知

发布者:李琼发布时间:2016-11-25浏览次数:1239

各学院: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将第二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领取的贷款材料

(一)材料类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承诺书》(一式一份);

3.《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一式一份);

4.《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两份);

5.《个人借款凭证》(一式一份);

(二)领取时间

11月25日(周五)下午14:00-17:00

(三)领取地点

仓山校区5号楼118办公室,83961131

旗山校区,行政楼112办公室,22867247

二、贷款材料填写模板(见附件1)

上述5份贷款材料的填写模板,请各学院以多媒体的方式指导学生填写。填写过程请注意模板中批注对应的内容,确保确材料填写无误。

注意事项:《个人借款凭证》一式四联,为复写纸张,填写过程中,直接垫在质地较硬的桌子上用力填写,确保最后一张中信息也清晰准确。如不清晰,请重新填写,不可在原有凭证中再描一次。

三、需盖章的贷款材料

(一)材料类型

1.《福建师范大学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工行)》;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两份。

(二)盖章时间地点

仓山校区,5号楼118办公室,1229日(周二)上午8:20-12:00,

旗山校区,行政楼112办公室,1229日(周二)上午8:20-12:00

四、工行国家助学贷款档案袋顺序(见附件2)

请贷款同学提前准备一个档案袋,按顺序将所有工行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放入档案袋后于签约当日带到现场。

五、签约时间

2016-2017学年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拟于12上旬进行,请相关各学院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通知届时会发布在学工处网站上。

六、其他事宜

准备材料期间如有疑问,请各学院辅导员致电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咨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2867247。


附件:1.2016-2017学年工行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填写模板.rar

2.工行国家助学贷款档案袋顺序.doc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1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