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师范类(基地班)学生专项奖学金名单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琼发布时间:2018-10-11浏览次数:1691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师范类(基地班)学生专项奖学金名单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年级

2018级师范类(基地班)学生和其他年级(大类招生已分专业)师范类(基地班) 学生。

二、报送材料

《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生(基地班)专业普通奖学金名单》(表格请到学工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学院自行存底,另外两份提交到旗山或仓山校区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xgl@fjnu.edu.cn,在邮件标题上标注“**学院**级师范生奖学金”。

3.少数民族师范基地班)学生,请按名单顺序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右上角空白处标注上表格中名单序号,附在其中一份纸质名单后面,并在表格“备注”栏中标注上“少数民族”。

三、补助标准

由财务处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10月20日前报送到旗山或仓山校区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五、相关说明

1.《福建师大师范专业普通奖学金名单表》,每个学生在大学四年中只需报送一次,往年已经报送过的年级请勿重复报送;

2.高考报考专业时以师范生(基地班)身份入学的新生年级,大一即可报送;

3.高考报考专业时以大类招生入学老生年级,需向教务处报批、确定分专业后方可报送;

4.本次只收集报送班集体名单。日常个别师范(基地班)学生因休学、复学、退学、降级等原因导致学籍状态有所改变学院及时向教务处申请学籍异动,待教务处批复并将正式文件交换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和财务处收费科,最后由财务处确定发放或终止该生的师范生(基地班)奖学金

5.具体的师范生(基地班)奖学金发放事宜可咨询财务处收费管理科。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