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发展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新思想 阐述新内涵”辅导员微讲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辜陈君发布时间:2018-12-17浏览次数:682

师委学工〔201846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发挥辅导员在积极落实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学生学在一起、讲在一起、悟在一起,引导学生真正理解、领悟、认同和践行新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组织开展“学习新思想 阐述新内涵”辅导员微讲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活动主题

    学习新思想  阐述新内涵

  1. 活动时间

201811月—12

  1. 主讲人员

学校遴选的历届校十佳辅导员,以及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辅导员共11名。

  1. 活动形式

   主讲人在深入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内核、思想内容、基本方略和现实意义等,确定讲授内容,依托周末集中教育平台,深入各学院,以年级为单位,面向学生开展15-20分钟的宣讲活动。

  1. 工作要求

1.主讲人要立足岗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并结合学生特点和工作实际,为学生开设学习新思想微讲坛。用接地气的语言、听得懂的道理、讲故事的办法,着重把握理论高度、逻辑深度、故事温度和实践力度。讲解要深入浅出,课件要言简意赅。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此次微讲坛活动,按照《辅导员微讲坛宣讲安排》(见附件1)提前联系主讲人,合理安排各年级周末集中教育的时间,保证辅导员微讲坛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 各学院在完成学校已安排宣讲主题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再联系其他主题的宣讲人为学生开展宣讲。有条件的学院也可整合资源,自行组织学院辅导员微讲坛活动,将校级和院级微讲坛有机结合起来。

4.各学院请于1220日前将微讲坛的完成情况(见附件2)报送至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联系人:辜陈君, 联系电话:22867280

 

    附件:1.辅导员微讲坛宣讲安排辅导员微讲坛宣讲安排.docx

         2.各学院微讲坛完成情况汇总表各学院微讲坛完成情况汇总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