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评选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和优秀站长的通知

发布者:邓康乐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823

师委学工〔2017〕14号

各学院:

为提升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效应,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心理健康文化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和优秀站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

1. 辅导站人员配备健全,建立由站长、辅导员、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组成的队伍体系,聘请了专业指导老师并积极开展工作。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健全,制度完善。

3.至少有一名辅导员持有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4.配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场所。

5.能应用各种宣传阵地经常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6.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与面广,效果好。近三年内在学校“525”等各类心理健康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7.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健全,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及处置心理危机个案。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心理健康危机责任事故。

(二)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

1.担任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站长一年以上。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3.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获评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

二、申报方式

请申报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和站长的学院,填写《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申报表》(见附件1)、《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5月5日前报送到行政楼423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

三、奖励措施

本次将评选8个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5-8名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并于今年“525”心理健康文化节闭幕式上给予宣传表彰。

附件1: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申报表.doc

附件2: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申报表.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