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2•4’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2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增强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素养,引导大学生以正确合理有效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根据《中宣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12·4’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制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目的

    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以法制宣传为手段,鼓励广大青年学生树立依法治国观念,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把自我维权意识与祖国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共同为服务海西,构建海峡两岸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活动项目

(一)知法,思忆法路艰辛

——12.4法制宣传之建国六十年法制图片展暨签名寄语活动

时间:2009124

地点:B区共青团广场

(二)懂法,感悟法制理念

     ——12.4法制宣传之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法制标语设计大赛

1、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应当包含两部分内容:法制图标和法制标语。

2)图标形式为电子版并附图标含义说明(手绘作品不予采用);标语内容为汉字,字数限20字以内;二者要求具有联系性。

3)参赛作品需为原创。

4)参赛作品需切合法制宣传日主题。

5)参赛作品需以word文档形式(注明学院、学号、姓名、联系方式)于2009121日之前发送至biaoyu1001@163.com

2、奖励:

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最具创意奖”和“最受青睐奖”各一名,发给证书和奖品并在校内公开展示。

(三)守法,秉持法制正义

                    ——12.4法制宣传之法制电影展播

活动时间地点:详见海报

(四)用法,捍卫你我权益

                    ——12.4法制宣传之维权宣讲活动

1、活动主题:

维权之风拂课堂,法制之声漾师大

2、活动内容:

通过法制宣传员或宣传片面向各学院学生开展维权宣讲活动,共同打造和谐安定校园。

3、活动时间:

200912月(各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协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

福建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律政协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制宣讲团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                         

                       

 OO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