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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杨建义: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

发布者:陈今园发布时间:2019-11-14浏览次数:1025

作者: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建义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描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是统领和贯穿其他各方面的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习近平同志指出:“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这一重大论断科学概括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整个国家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根本地位和核心作用,充分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根本所在。

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这种政治地位和优势既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所决定并保持的,更是依靠革命建设改革伟大实践的成绩赢得的。在当代中国,没有任何政党和政治组织比得上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有力。“经邦有术,持之以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形成的内在逻辑。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最大的制度优势不是静止的、封闭的,而是在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之间形成有效的相互转化、促进和统一机制,从而把最大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的实践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

从党的主张与人民意愿相互关系看,一是党的主张中必然蕴含着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中国共产党以人民幸福、民族复兴为初心和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主张包含着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立场,反映人民意愿,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自觉统一。这是其他任何政党所无法比拟的。二是中国共产党通过健全的宣传思想工作体系和强有力的理论武装工作,推进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意愿。理论每创新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人们头脑,让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牢牢占据主流,做到党的主张深入人心,成为人民的行动指南。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转化为物质力量。”党的主张成为引领人民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磅礴力量。三是以群众路线汇聚民心、民意、民智,充分反映和吸收人民意愿。中国共产党把群众路线作为法宝,把脱离群众看作最大的危险,保持党和人民的鱼水关系。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中倾听民众呼声,反映民众意愿,汲取民众智慧,融入党的主张。因此,习近平同志指出:“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这里面最核心的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偏离了这一条,那就南辕北辙了。”

从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相互关系看,一是发挥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作用,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中国共产党通过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把政治优势转化为制度优势和实践力量。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开天辟地”,新中国成立的“改天换地”,改革开放的“翻天覆地”,带领人民创造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一个个巨变中无不体现为在党的领导下蓝图变成现实的“答卷”。二是通过修改宪法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对成熟的改革成果和改革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升,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并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是通过政治协商制度提高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的科学性。习近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这一制度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中实现党际合作与协商民主,从而汇集众智、广纳群言,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降低决策风险。

从人民意愿与国家意志相互关系看,一是人民民主专政保证人民意愿与国家意志的统一。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民的主体地位,有效保证人民享有广泛、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使国家治理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二是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意愿与国家意志的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中心思想在国家制度上的深刻反映,代表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协调不同社会群体利益诉求、整合兼顾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真正做到来自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三是通过宪法保障人民意愿与国家意志的统一。“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人民的宪法,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将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有更多获得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新中国70年的砥砺前行,建立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渐走向成熟和完善。历史和现实证明,这一制度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习近平同志说:“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充分认识领导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好、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