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4月3日7时58分,在我国台湾省花莲县海域发生7.3级地震,并出现多起余震。学校高度重视灾区学生家庭的受灾情况,为了帮助灾区学生顺利渡过特殊时期,现组织开展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以保障受灾学生安心求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因台湾省花莲县海域发生7.3级地震灾害(含本次地震引起的其他次生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补助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因本次地震灾害(含本次地震引起的其他次生灾害)造成学生家庭人员伤害或重大经济损失,学生本人可与辅导员老师联系说明情况,提出申请。
2.学院摸排审核。请各学院根据事前摸排情况,组织学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全面排查无遗漏,并及时报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具体材料如下:
(1)《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
(2)相关佐证材料;
(3)地震灾害期间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信息登记表(附件2)。
请各学院统一收集受灾学生申请材料,并于4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邮箱:zxgl@fjnu.edu.cn,纸质材料报送旗山校区行政楼235办公室或仓山校区26号楼306办公室。
3.学校复核发放。经学院审核后根据学生困难情况确定补助名单,报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经复核无误后,将根据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确定补助额度,并协同校财务处及时做好发放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对震区学生进行详细摸排,持续关注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对学生家庭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情况。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相关慰问工作。
2.学校临时困难补助通道随时开放,各学院要告知每一位同学如遇到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请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辅导员,同时可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联系人:黄晓锋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247。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