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选调生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立发布时间:2017-07-07浏览次数:4082

各学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确定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名单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60号),确定了我校以下学生(附件1)入选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现将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尽快将入选结果告知选调生本人,并协助做好选调工作。

原待就业毕业生请执毕业证书原件、待就业报到证原件到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改派报到证。原已就业毕业生请执毕业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到旗山校区行政楼一层112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改派报到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暑期值班安排详见http://stu.fjnu.edu.cn/f6/df/c5950a128735/page.htm

2.选调生于2017725日上午900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按照确定的接收单位或分配地,分别前往省直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办理有关手续,并参加集体谈话,731日前到所分配的具体单位报到。

3.请各学院将入选选调生的本部本科学生档案于710日上午10:30前交接至旗山校区行政楼一层112学生办事大厅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径寄分配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附件2);入选选调生的研究生档案由研工部负责寄送,安排在省直机关的博士研究生选调生档案,径寄接收单位的干部(人事)处。档案已寄往其他单位的,请学生本人自行联系各设区市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开具调档函到档案保管单位调档。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干部档案转递制度,严禁将档案交由个人自带或转递。选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由本人随带接转。

4.选调生确定人选主动放弃或在办理录用手续30天内不到岗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联系方式: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电话:0591-88017698

  

  

附件:1.我校2017年选调生确定人选名单

2.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档案寄送地址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777

 

附件1

我校2017年选调生确定人选名单

 

 

 

附件2

福建省2017年选调生档案寄送地址

  

1.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邮政编码:3500010591-83373577

2.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林志强

(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楼923;邮政编码:3610120592-2893839

3.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党群科林一政

(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邮政编码:3630000596-2050281

4.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周俊奇

(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4号楼311;邮政编码:3620000595-22289007

5.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郑莉莉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3号楼;邮政编码:3511000594-2670325

6.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峣冠

(三明市委大院内;邮政编码:3650000598-8223027

7.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南平市人民路196号;邮政编码:3530000599-8823008

8.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沈发明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邮政编码:3640000597-2313850

9.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李华娜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东6号工会大厦8楼;邮政编码:3521000593-2883919

10.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公务员管理处念孝鹏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10层;邮政编码:3504000591-2316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