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党委: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学习共同体”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师委研〔2019〕1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2019年研究生“学习共同体”20个立项项目开展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提交材料
所有申请结项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
(二)总结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项目实施过程,目标达成情况,成员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和成员在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等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可配以图片记录项目过程的瞬间(不超过5张),报告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
(三)各项目成果实物的复印件。
二、材料提交方式
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于1月15日前,以学院(学部)为单位进行报送,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行政楼42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58539942@qq.com,各项目压缩文件以“XX学院“学习共同体”结项材料”命名。
三、结题验收
学生工作处将成立研究生“学习共同体”项目评审工作小组,根据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内容的实用价值、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成员项目实施期间是否有违纪违规记录等方面评选出合格项目、优秀项目若干。
附件:研究生“学习共同体”项目结题报告书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