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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一舟发布时间:2024-06-19浏览次数:1035

 

各学院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暂行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本部各学院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2023-2024学年各学院班主任在所带的班级开设讲座情况,深入学生宿舍、课堂情况,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情况,帮助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涯和职业生涯规划情况以及开展其他工作情况。

三、考核组织

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人员开展班主任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请参加考核的班主任认真填写《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表》,各学院根据班主任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学生意见,研究确定综合考核结果,其中“优秀”档次的班主任不得超过学院参加考核班主任总数的20%,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请各学院于75日前,将《班主任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式三份)、《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五、注意事项

(一)在班主任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档次的班主任,直接评定为本学年度校优秀班主任,由相关部门发文公布表彰。

(二)对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的班主任,学院应予以及时调整,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三)班主任考核工作是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十佳班主任等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班主任考核工作的最新表格可在校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队伍建设”栏目(http://stu.fjnu.edu.cn)下载。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