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设立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专项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锋发布时间:2024-07-08浏览次数:1420

各学院:

为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设立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专项勤工助学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型

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专项勤工助学岗位

二、岗位设置

(一)工作内容:暑假期间协助学校、学院做好校园安全督导、疫情防控、在宿查寝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二)工作周期20247-8月。

(三)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暑期留校学生数分配岗位,不区分本科生或研究生,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四)岗位报酬:勤工助学劳务费500/月。待学校9月份正式开学后,与学校各类型岗位勤工助学劳务费一并发放。

三、岗位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设岗:712日之前,各单位登陆“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https://stuportal.fjnu.edu.cn),通过“勤工助学”模块,填报设岗申请,申请岗位名称为“**学院(单位)暑期专项勤工助学”。

2.学校审核:715日前,学工处将对各单位的设岗内容和岗位数量进行审核。请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负责人及时登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设岗申请审核结果。  

3.学生申请:715-719日,申请岗位的学生登陆“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https://stuportal.fjnu.edu.cn),通过“勤工助学”模块提交申请。

4.用人单位审核:726日之前,各单位岗位负责人登录系统,在“岗位申请信息汇总”模块或首页“待办”模块完成岗位人选的系统审核。

上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勤工助学模块各角色操作手册》。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要切实发挥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专项勤工助学岗位作用,强化留校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协助值班辅导员扎实做好暑期留学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帮助留校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共同维护假期校园和谐稳定。

 

附件: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专项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勤工助学模块各角色操作手册.zip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