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21〕8号
各学院(学部)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学工〔2018〕8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研〔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以下均简称为“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本届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审核均通过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xgxt.fjnu.edu.cn/)进行,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系统申请并查看结果。
二、评选截止时间
学生端申请结束时间:2021年4月7日23:59。
学院审核结束时间:2021年4月14日23:59。
三、相关事项
(一)各学院应按要求,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逐一审核审批表中的信息是否符合学生手册中的评优条件,审核结果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不得超过附表名额。各学院要考虑到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学科专业的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到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三)本科生评选文件中提及“优秀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指的是大学四年的体测总成绩需合格。
(四)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学工〔2018〕8号)第三条第(二)点第5小点推荐的基层优毕,指标单列,于2021年12月左右学生到岗服务后另行发文表彰,本次不予推荐。若学生本身同时符合第三条第(二)点其他条件,可参与本次评选,占学院指标。
(五)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学院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六)待学校审核结果公布后,学院需提交纸质版《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具体提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李琼老师,联系电话:22867243。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