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关于开展2024年“同心·光彩助学”活动的通知》(闽联〔2024〕52号),现将我校2024年“同心·光彩助学”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全日制品学兼优的2023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金额及条件
资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优秀学生10名(学院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每人资助金额5000元,资助条件为:
1.思想道德品质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困难等级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4.承诺本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15小时。
三、评选程序
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审核并公示3天,报送学生工作处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光彩会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同心·光彩助学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学院在其中一份“推荐单位审核意见”栏处签章,另一份由学工处签章;
2.《2024年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家庭经济情况简要填写,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
3.《2024年拟资助学生银行卡信息汇总表》(附件4)(仅需电子版);
4.学院“同心·光彩助学”资助人选推荐公示,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上述材料请各学院于9月6日前送交至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旗山校区行政楼235学生办事大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gl@fjnu.edu.cn。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7247。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日